云林字〔2020〕311号
胡江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昆明市东川区生态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561号),已交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林草局、省水利厅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林草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东川区林业概况
东川区现有林地面积200.15万亩,森林面积107.96万亩,森林覆盖率38.47%,森林蓄积量247.84万立方米。湿地面积5.68万亩,湿地保护率75.24%。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湿地公园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1个,矿山公园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个。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优先对东川区实施国家石漠化治理区项目
“十三五”期间,我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在45个重点县实施,东川区不在重点县范围,未实施国家石漠化治理项目。
(二)关于加大对东川区生态修复和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是天保工程。昆明市东川区属天保工程二期75个县(局)级实施单位之一,多年来,在天保工程的相关任务和资金安排上,根据东川区特殊的生态区位以及生态脆弱现状,都给予了相应的倾斜安排。2016—2019年每年安排东川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201.53万元,安排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994.9万元,截至2019年度安排生态护林员计划指标330名,安排天保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任务人工造林2.3万亩,投资1150万元。2020年拟安排东川区天保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任务人工造林0.5万亩,投资250万元。二是长江防护林工程。东川区是我省长江防护林工程实施范围县,2020年东川区未向我局申报长江防护林建设任务。三是退耕还林工程。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在2000、2001年试点的基础上,于2002年全面启动。东川区是我省退耕还林九个试点县之一,自我省开展退耕还林试点以来,至2006年共安排了东川区退耕还林工程任务20.9 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6.6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4.3万亩),累计投资14906.54万元。2014年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以来,我局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给予东川区大力支持,在2014—2019年已将东川区符合国家现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要求的25度以上坡耕地14.23万亩全部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实施,实现“应退尽退”目标。同时,2019年国家扩大我省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安排东川区15—25度重要水源地0.36万亩实施退耕还林,截至目前共安排东川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任务14.59万亩(还林14.51万亩、还草0.08万亩),投资14750.6万元。2019年11月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已向国家申报2020年退耕还林实施计划任务,其中,东川区已申报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施退耕还林1.24万亩,届时将根据国家下达我省2020年的计划任务拟按东川区申报任务给予安排。四是湿地建设。近年来,国家对湿地保护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先后启动了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等重点湿地保护修复建设项目,项目支持对象包括:国际重要湿地、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目前东川区尚未建立任何符合湿地保护项目支持条件的湿地保护地。五是沙化防治。国家沙化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北方沙化严重省份,我省不是沙化防治重点区域,国家未安排我省沙化治理专项资金。六是草地建设。草地建设项目涉及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退耕还草和退牧还草工程(只在迪庆州牧区半牧区实施)。2019年东川区未上报相关任务需求,仅安排了日常草原监测统计项目任务经费29万元。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资金目前已安排完毕,东川区申报人工种草2000亩,草地改良10000亩,由于未录入脱贫攻坚项目库,今年暂不安排东川区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项目。七是生态建设科技支持。2013年,我局安排昆明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在东川区实施了中央财政科技推广项目《东川困难造林地植被恢复技术推广示范》,建设了困难造林地植被恢复技术推广示范林1000亩,辐射带动周边困难造林地植被恢复10000亩,培训昆明市干热河谷区基层技术人员300人,该项目于2016年通过了验收。2020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于2019年底提前安排了70%的资金计划,剩余30%的资金计划于今年安排,由于资金量有限,只安排了12个项目,我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51个项目进行审查,按评分标准量化评分,综合评分排序后,形成2020年推广项目建议计划,东川区申报的两个项目评分没有进入前12名,未列入此次安排计划。八是利用开发性政策性贷款开展林业生态建设。2020年3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昆明市东川区林业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方案专家论证意见的函》,支持东川区利用开发性政策性贷款开展林业生态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0.64亿元,申请银行贷款16.52亿元,拟实施荒山生态修复60000亩、小江流域面山绿化工程60158亩、小江河道两岸绿化造林2600亩、湿地生态修复306亩。目前项目已顺利入库,正在招募社会资本方,待招募完成,与政府组建项目公司后,向银行申请贷款,开展林业生态建设。九是林业产业。关于核桃产业,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省林草局正牵头组织开展《关于着力打造具有国内外市场强劲竞争能力的核桃产业体系的意见》的起草工作,准备开展核桃提质增效和示范基地建设,前期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包括向全省16个州市发放核桃种植基地建设情况摸底调查表。目前正在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尚未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核。关于花椒产业,目前中央和省级均没有花椒产业专项资金,可用于花椒种植的项目主要是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木本油料补助200元/亩(2020年提高至300元/亩),低效林改造补助100元/亩(2020年提高至150元/亩),2020年东川区未申报造林补贴项目。
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对推动东川区生态建设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争取将东川区纳入“十四五”石漠化综合治理范围。2020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党的十九大后我国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第一个综合性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指导性规划,是推进各区域、各领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投资的主要依据。《总体规划》将形成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1+N”规划体系,共有9个子规划纳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清单,东川区纳入“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子规划中的“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范围。二是2020年天保工程二期将结束,相关政策导向及资金支持尚不明确。我们将及时关注政策及资金导向,进一步支持东川区天保工程建设。三是结合昆明市年度长江防护林建设任务项目申报情况,给予东川区倾斜支持,加大东川区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确保东川区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成效。四是要求各地申报“十四五”期间退耕还林任务需求,将根据任务申报情况对东川区2020年以后退耕还林给予积极支持。五是建议东川区对适合开展草原保护建设或改良的草地资源进行摸底,做好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储备工作,上报任务需求,2021年我局将对东川区草原生态修复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六是根据职能职责,积极指导东川区人民政府依托现有湿地资源,加大湿地保护地体系建设,并根据湿地项目政策要求,逐步加大对东川区湿地建设资金支持。此外,按照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关于湿地保护的经费已包含在省对下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林业专项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中切块下达各地,建议东川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加强辖区内湿地保护与恢复。七是建议东川区依托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生态治理等现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开展沙化土地治理。八是继续对东川区生态修复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建议东川区林草技术推广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对拟申报项目的规范性、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认真审查,按程序申报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项目。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规划财务处 王纬 0871—6501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