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17号建议的答复

2020-09-30 17:48: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字〔2020〕38号

李艳兰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抚仙湖作为国家战略水资源加以保护的建议》(第061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林草局作为林业和草原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一直以来着眼于抚仙湖流域面山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全力支持抚仙湖保护治理。

一、全面加强抚仙湖流域面山生态修复

“十三五”以来,林草部门在抚仙湖流域涉及的澄江市、华宁县、江川区积极开展营造林、森林抚育、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工作,全面加强抚仙湖流域面山生态修复。一是大力开展营造林工作。通过防护林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等项目,在抚仙湖流域投资4510万元,下达营造林计划任务23.90万亩,目前已累计完成营造林20.40万亩。同时,积极支持澄江市开展森林抚仙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2018年调研玉溪“三湖”保护治理专题会上的指示要求,2018年以来,省林草局已安排澄江市各类营造林任务15.22万亩、资金8717万元,超额完成“省林业厅项目资金0.66亿元”资金筹措任务。二是加强森林抚育。积极开展以森林抚育为主的森林经营工作,在抚仙湖流域安排森林抚育面积9.5万亩,提升流域森林质量。三是强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保护工作从农业农村部门转到林草部门以来,安排玉溪市草原治理项目资金44万元、治理任务3.5万亩,由市级根据草原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统筹安排治理任务。安排澄江市和华宁县草原管护经费64万元,澄江市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资金160万元、修复任务0.4万亩。四是推进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安排澄江县和华宁县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4.9万亩、总投资7758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任务3.5万亩、总投资5250万元。通过实施林草工程项目,有效改善和修复了抚仙湖流域生态环境,生态质量和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积极推进湿地保护管理

2015年,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意愿,省林草局向国家林草局申报了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并获准同意开展试点建设工作。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规划总面积22971.65公顷,以抚仙湖水域为主体。2016年以来,省林草局积极争取国家湿地保护项目资金1600万元,支持抚仙湖开展退耕还湿和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通过开展科普宣传标牌体系建设、鸟类栖息地修复、湿地环境治理、湿地植被恢复、生物资源调查和常态化监测、聘用湿地管护人员等工作,加强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和管理。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努力争取各方支持,进一步加强抚仙湖流域面山生态修复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全力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对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支持林草生态保护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13日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