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20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09 11:44: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0〕295号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应重视解决野生动物保护中认知短板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云南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人大出台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通知》。全省正在组织开展全面退出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打击取缔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工作。收到贵委建议,省委宣传部、省林草、科技、卫生健康、司法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新闻出版书籍清查、野生动物保

护科普和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解决野生动物保护中的认识短板问题,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

陋习。

省委宣传部组织省内8家出版社,全面清理了建社后出版的146本(套)大型资料性、工具性书籍,排查出内容涉及野生动物的书籍29本(套)。其中,除已没有出版的5本(套)书籍外,有2套(《滇南本草(1-3卷)》《云南天然药物图鉴(第八卷)》)中有“穿山甲药用”内容,其余均未涉及野生动物食用、药用、捕杀、加工等内容。对于本次排查出的两个野生动物药用情况,已提出必须更改相应内容后再版再印。清理排查过程中发现,我省大部分编辑对于野生动物的认知度都较高,能有意识避免出现认知短板的情况,但他们也表示,对于一些古籍类、中医类书籍,作为编辑无法修改其中描述,只能尽力避免此类情况出现。

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的动物类中药饮片品种进行了清理统计,大多为贝壳类、动物粪便类、动物皮类、虫类、蛇类、胶类、甲壳类、动物脏器类、角类等,其中,涉及穿山甲、稀有蛇类、熊胆粉等品种,严格按照入药管理通知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进行管理和使用。《决定》出台后,预计全省每年可能受到影响的野生动物中药材使用量将超70吨,金额将达1亿元左右。如:云南省中医医院统计了可能受到影响的金钱白花蛇等11个野生动物品种,2019年的使用量约3.7吨,销售金额约450万元。动物药材虽然在药材中占比较少,但其受到历代医药学家重视,自古以来常作为细料入药,相比植物、微生物、矿物等药材种类,动物药材应用于临床时具有活性强、疗效准的特点,牛黄安宫丸、止痉散等以动物药材为主料的方剂均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目前部分野生动物类中药饮片暂无替代品。省科技厅针对利用度较高、人工养殖技术较规范的美洲大蠊、胡峰等本地特色药用动物,符合相关规定人工养殖的林麝以及具有药用价值的毒性动物,立项支持开展特色药用动物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从种质筛选及质量标准提升、养殖利用、相关产品及新药开发等方面开展研究,挖掘其药用价值,相关研究工作均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开展。省林草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食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的通知》,建立药用陆生野生动物“生产、采购+繁育”联动监管制度。

《决定》公布后,省林草局及时成立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专家指导组,组织包括动物学、疫病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23名专家,指导开展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有关政策研究。省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编辑印制《野生动物管控摘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法制服务指南》《“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陋习”知识问答》等材料,开展送法上门和法律咨询服务;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卫生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习惯。据不完全统计,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普法宣传390万余人次,张贴发放宣传材料86万余份,发送手机宣传信息32万余条,省电视台6个频道播放《保护野生动物 守护美丽家园》等公益宣传片,受众突破1500万人次,投放网络平台点击率突破800万。省林草局还专门制定了《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群众监督。

下阶段,我们将认真采纳贵委的宝贵意见,继续加强图书出版管理,加大策划、出版野生动物保护出版物,做好科普宣传,引导读者树立正确的自然理念;进一步规范动物入药管理,尽量减少动物类中医饮片的使用;充分吸收科研人员参与,发挥有关科研人员的智慧,运用医药、食品方面的科研成果,做好《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贵委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杨华 65015050)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