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3月3日电(潘越 徐华陵)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在3日举行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场)上介绍,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林草局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落地见效。
据介绍,在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监管方面,云南省林草局在前期排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迅速开展对已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进行清理统计,逐个核实繁育场所实际固定投资、繁育动物种类及存栏量,组织研究起草有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安排,科学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封控消毒,禁止交易,严禁遗弃和宰杀野生动物;对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将研究制定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列明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建立评估机制,经审核确定来源合法、符合法定条件的,方可予以批准,并依法严格检疫检验,有效防范疫源疫病的传播和扩散。
此外,加强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后续监管,防止滥用、虐待等不当方式,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交易活动和食用的行为;对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种类,按家畜家禽饲养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