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的函

2020-12-30 18:19: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省司法厅:

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林草局全面梳理了2020年度林草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省林草局共办结行政许可申请1978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5件,完成行政征收2119笔,进行行政检查256次,无行政强制、行政裁决情况。

(一)行政许可情况。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林草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完善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要求,完成了省林草局政务服务事项结构调整的第一阶段工作目标,将原有的96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要求调整为主项46项、子项62项,完成事项要素信息录入12772个,将清单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正式发布,方便群众在网上办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不断转变管理方式,完成内部协作事项19项目录清单;对照省委编办拟公布的权责清单和结合林草法律法规的修改,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単进行统一比对,达成省林草局政务服务事项中行政许可38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的统一意见。全省林草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全部纳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办理,杜绝了清单外审批、孤网例外,林草系统43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

二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管理。严格遵守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10H,按时完成对符合审批条件、要件齐全的“五网”建设和国家及省重大工程、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1978件,批准使用林地面积15119.3920公顷,使用林地定额14148.0598公顷,保障了约573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落地,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结率达100%。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国家林草局安排,及时将国家林草局下达我省的10935.6公顷年度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下达至全省。

(二)行政处罚情况。2020年省林草局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截至2020年12月,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5起,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0起(滥伐林木案3起;违法开垦林地案6起,涉及林地面积11392平方米;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1起,涉及林地面积3842平方米),收缴罚没款13.1万元;违法运输木材案件5起,没收木材37立方米,收缴罚没款4万元。全省木材检查站检查木材2.9万车、涉及木材42.6万立方米,处罚违法运输木材27车、没收木材105立方米。

开展了多次案件线索排查:1.开展云南森林自然中心林区的稽查工作,协同云南森林自然中心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对林区内采集腐殖土行为进行了教育处理、收缴腐殖土。2.参与安宁市、盘龙区森林督查部分疑似违法图斑现地核查和2019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联合督查工作。3.开展森林防火暗访暗查工作。根据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于1月14日至1月21日、3月27日至4月3日,抽调熟悉防火工作的人员组成7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先后两次对昆明、红河、玉溪、楚雄、大理、丽江、保山等重点区域开展森林防灭火检查工作。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等3大类14个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并上报防火隐患问题87条。

(三)行政检查情况。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和行政检查事项,梳理监管事项清单,检查以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方式为主,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进行。2020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15起,完成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系统、双随机抽查平台、抽查检查执法APP、舆情预警子系统建设工作,

录入全省检查对象1000余家,执法人员1700余名;将“对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的检查”、“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检查”、“湿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的检查”、“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检查”等34项林草检查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检查持续开展,防火期阶段组成督查组深入全省各州市防火重点区域进行专项督查,全年度先后派出50余个专项督查组和20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共开展检查240次,发现隐患119条,发布通报6期;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规定,对国家下达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和省级下达的陡坡地生态治理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行政检查验收。

(四)行政征收情况。2020年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119笔,总计18.92亿元,圆满完成预算征收任务。涉及森林植被恢复费1899笔,金额为18.92亿元;依据政策办理免缴201笔,金额2.14亿元;办理退库19笔,金额291.7822万元。为全省面山造 林绿化、最美高速公路建设、绿色廊道增绿复绿、森林生态建设等筹集好建设资金。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分析

省林草局行政执法主体共2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个,受委托执法组织2个。行政执法人员总数 198人,全部持有省政府执法证。2020年实施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1件,完成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1件,办理其他重大 行政行为法制审核58件。采用抽查方式开展案件评查共40件(其中行政处罚20件、行政许可20件)。未收到投诉举报、未发 生应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情况

一是实施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1件。省林草局在对红河州元阳县元阳黑七参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使用林地申请材料《元阳 林下黑七参名贵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019-532528-01-03-051103)进行审查时,发现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项目申报林地的主要用途为场房、管护房和生产道路的建设内容,与现地核实的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且项目涉嫌毁林种植。省林草局决定对元阳林下黑七参名贵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使用林地不予许可,经法制审核后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云林审批〔2020〕112号)。

二是完成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1件。原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在6月16日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前,以“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的名义办理了1起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办理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58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检查2件,行政处罚1 件,行政诉讼1件,政府信息公开5件,合同协议41件。对呈

贡、楚雄、华坪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大队等厅属执法单位,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认定事实、适用依据、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等方面进行了法制审核,保证了执法的准确性。

(二)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按照省司法厅工作要求,省林草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案卷40卷(行政许可20卷、行政 处罚20卷)。截至2020年12月20日,已分别完成行政许可案卷5卷和行政处罚案卷5卷的评查,均为合格卷,案卷评查结果已报送省司法厅。目前仍在开展剩余案卷的评查工作,后续情况将另行报送,并在全局范围内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问题进 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持续深化制度改革、规范执法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前后的衔接工作,保证执法工作不断档,切实做到重履职、严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二)组织执法培训,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对行政执法人员组织集中培训,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及其他林草专业部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效落实执法监督。研究制定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督促,确保工作计划有效实施。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施旳希0871-6501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