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西双版纳州做了这些事

2020-04-16 00:00: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自2019年11月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事件发生以来,西双版纳州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查处全州范围内的种茶毁林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维护西南边境生态安全。

抓牢抓实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的整改

先后出动管护人员和技术人员300余人次、警力800余人次,全面排查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种茶毁林行为,共立案41起,查处违法人员29人,涉案面积235.41亩,收缴罚款61492元,收回林地703.7亩。

深入村寨,组织召开保护区法律宣传会29场次,发放《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宣传册560份,受教育群众1470人次。

及时组织人员与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周边29个村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界线再确认,增设保护区界线告示牌16块、界桩22个。

依法拆除违法搭建的工棚297处,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白色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进行彻底清理,将建盖窝棚使用的建筑材料全部运出自然保护区。

不断强化全州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针对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种茶毁林问题,州政府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全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暨全州打击侵占林地、林下种茶、围剥树皮等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对深入持续开展好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并分别与县市政府、州林草局签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状、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目标责任状。

州林草局分别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布龙、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所签订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责任状。

同时,下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5月31日间,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积极探索疏堵结合的新机制

针对全州国有林及州、县级自然保护区存在有古茶树和百年以下群众种植茶树的实际情况,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州政府本着"生态优先、国有权属不变、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区施策、共治共管、绩效考核、有偿利用"的原则,于2020年3月印发《西双版纳国有林及州县级自然保护区内茶资源科学利用方案(试行)》,明确在国有林及州县级自然保护区内茶资源经营利用者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权、利。

截至目前,全州共查处违法面积0.86万亩,立案239起、结案破案149起、移送起诉11起,打击处理人员166人,收回林地面积0.4万亩,铲除违法面积0.4万亩,恢复林地植被面积0.2万亩,收缴罚款12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