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林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十项措施》的通知

2020-11-17 17:35: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扶贫领导小组印发的《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巩固行动方案》(云开组〔2020〕22号)等有关要求,省林草局制定了《云南林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十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1月17日

 

云南林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十项措施

实施林草生态扶贫是贯彻落实“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具体行动。“十三五”以来,全省林草部门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云南省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云南省林业生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云开组办〔2018〕10号)目标任务,取得决定性成效,有力助推了全省脱贫攻坚。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衔接乡村振兴,全省林草部门要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论”,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一鼓作气,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省林草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十项巩固措施。

一、强化统筹,保持对贫困地区项目资金支持

林草项目资金持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各地要坚持资金统筹整合,加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同时,要加强对生态护林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停伐等涉农补助资金的监管,加大对林草资金使用中出现的滞留、贪污、侵占、挪用的查处,关口前移,严肃查处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项目未按政策安排实施、资金未按要求兑付等问题,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脱贫成色。

二、强化监管,推进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

生态护林员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重要举措。全省实聘生态护林员已达18.3万名,位列全国第一,有力解决了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困难问题,促进稳定增收。各地要加强生态护林员的动态帮扶和管理,保持生态护林员队伍稳定。对动态调整腾出的生态护林员岗位,优先为贫困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提供就业岗位,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兑现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费。加强生态护林员监管,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聘、续聘,合理确定并落实管护任务和责任,坚决杜绝“在岗不履职、脱岗吃空饷”、“一发了之”、“一分了之”现象发生。加大生态护林员的培训,提高生态护林员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强化成效,完善退耕还林还草后续工作

退耕还林还草是“生态”和“生计”并重的生态惠民工程。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位列全国第二位,为全省生态修复治理、群众生态功能转移性收入和生态产业建设提供了项目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快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进度,加快工程检查验收,配合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确保取得生态治理成效。对依托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生态产业的地区,要强化基地建设,创新机制,整合各种要素,建设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增加退耕地产出效益,促进山区群众稳定增收,提升惠民成效,巩固脱贫成果。

四、强化引导,促进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

生态产业已成为我省贫困山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是促进贫困地区“造血”功能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市场相对稳定的特色林草产业,大力实施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等方式,逐步建立产业化龙头企业、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在有条件地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以打造“绿色食品牌”为契机,深入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和消费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以核桃、澳洲坚果、花椒、竹子等加工为主的知名企业,带动林草生态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各类生态产品推介会,打造云南生态品牌。持续关注核桃等林产品“卖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措施,引导生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五、强化支撑,加大林草科技推广

生态产业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各级要积极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应用,加强科技示范点及示范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林草科技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生产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加快先进实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效促进贫困地区林草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围绕核桃、花椒、竹子、油茶以及林下药材等实用栽培经营管理技术,培训种植大户、乡土人才和科技示范户,培养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要坚持“扶智”和“扶志”相结合,“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不断提高贫困山区群众的劳动技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致富内生动力,增强造血机能。

六、强化兑付,保障农户转移性收入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等资金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林草涉农专项补助资金,资金能否按政策及时兑现,事关广大农户的增收,事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稳定脱贫。各级林草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谋划,积极协调,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兑付到农户手中,实实在在增加建档立卡户的转移性收入,巩固脱贫成效,让山区群众充分享受生态保护红利,增强建档立卡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七、强化服务,保障扶贫项目建设林草地使用

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扶贫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扶贫项目使用林草地和采伐林木需求,依法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确保扶贫涉林涉草项目即审即批,保障扶贫基础设施顺利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设施改善。要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的指导,切实贯彻落实深度贫困地区林草地使用的优惠政策。

八、强化稳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首先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护林员的“稳就业”管理。各地要根据迁出与迁入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对易地搬迁生态护林员明确管护任务,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生态护林员搬迁后既能继续在生态公益岗位就业,又能正常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其次要盘活易地搬迁土地资源“稳增收”。通过加强易地搬迁户集体林地的管理和使用,创新机制,因地制宜,盘活土地资源,多渠道增加搬迁群众收入;对搬迁户优先安排经济林种植项目,发展特色林草产业,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九、强化责任,抓实定点挂钩帮扶

全面落实定点帮扶责任,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履行帮扶职责,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沟通,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加大对挂钩点项目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实用技术推广等工作力度,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成果。强化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管理,保持驻村工作队员相对稳定、在岗在位,注重把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一线经受磨砺、锻炼成长,注重落实好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正向激励等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的具体措施,树立先进典型,培育人才队伍。着力实施“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十、强化衔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接续抓好林草特惠性政策与普惠性政策落实,既要持续关注并支持建档立卡户增收,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又要高度重视乡村的生态系统建设和整体发展,促进生态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做好林草“十四五”规划,高质量推进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一是保持生态扶贫政策稳定性。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生态扶贫工作,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发生,逐步建立生态扶贫增收长效机制,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二是提高乡村宜居水平。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美丽乡村”和“美好生活”双美目标主动融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大局,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乡村。三是推进乡村生态产业振兴。按照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精三产的林草生态产业目标,加快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构建高质量林草产业体系,推动乡村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真正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