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昭通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要求,永善县人民政府针对全县湿地认定工作严重滞后的现实,及时组织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自2018年10月以来,县林业和草原局、西南林业大学进行了大量的野外调查,现地核实湿地资源现状、边界、面积等,编制了《永善县一般湿地认定报告》。2019年8月15日经县级组织评审通过,12月25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永善县一般湿地认定报告》。
永善县一般湿地认定工作分近期和中远期两个阶段实施,在2019年对主要的沼泽草甸、江河流域及人工库塘湿地进行认定,其余的将在2020年后逐年开展认定工作。2019年全县有53处湿地将纳入认定范围,认定面积2694.33公顷,认定率达到43.6%,通过对一般湿地的认定,湿地将有正式身份,更加有利于湿地的保护与管理,促进湿地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