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和《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科学引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时期加强疫源疫病防控及日常消毒,防控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引起的疾病传播, 2020年1月30日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防控告知书》,采取入山道口设卡消毒的同时,集中加强养殖场疫源疫病防控及日常消毒措施。截至2月1日,全州在册51户野生动物养殖户均严格按要求进行了消毒。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和《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科学引导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时期加强疫源疫病防控及日常消毒,防控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引起的疾病传播, 2020年1月30日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防控告知书》,采取入山道口设卡消毒的同时,集中加强养殖场疫源疫病防控及日常消毒措施。截至2月1日,全州在册51户野生动物养殖户均严格按要求进行了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