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1日中午11时36分许,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富东乡小坝村武装干事李主培接本村生态护林员周进电话报告:在富东乡小坝村大良子寨脚发现一只类似鹰类的野生动物,初步观察判断其因脚部受伤,无法跟上群体迁徙,掉队遗落在此。接报案后,李主培立即上报富东乡林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查看,并救助回林业服务中心,因医疗救助条件有限,林业服务中心立即联系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并由管护局工作人员于当晚 20点10时许送达普洱市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
初步判断,该野生动物疑似兀鹫,属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立即将兀鹫带到隔离间救治。经救助人员诊断,该兀鹫翼展约2米,高约1米,体重约7kg,发现其右脚严重受伤,行动缓慢,精神状态较差,随即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对兀鹫全身消毒,用酒精及消毒药水对伤口进行清洗、包扎,并针对其精神状态,喂食定量的葡萄糖营养液及食物补充体能,目前该兀鹫状态恢复良好,待伤愈恢复后择机放归自然。
大疫当前,细微的救助,体现了我市林草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与关爱,面对疫情我们逆行而上,遇到险情我们责无旁贷。在此,普洱市林草局向社会倡议:请支持配合我们!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妥善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置问题。我们顾好自己,也不要忘记野生动物,这是疫情面前的温情与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