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增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实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切实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一是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层层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包片责任落实到林区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落实好基础保障。充分利用好和发挥好有限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备好防扑火物资,并调整到最佳状态,一旦出现森林草原火情(灾),立即调用起用物资,实现科学高效快速扑救。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视火灾情况启用应急预案,做到高效、有序扑灭火灾,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三是严管林区野外火源。深入分析梳理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整治。严格落实领导分片、成员单位挂钩调研指导工作制度,切实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边境一线等重中之重的敏感地区火源管控力度。
四是严肃查处火案。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统筹整合执法力量,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惩火灾肇事者,追究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