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临沧市召开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森林核查案件查处工作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坚决快速,切实抓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会议通报了2019年12月1日全市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以来森林草原防火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一是要从严管控火源。按照《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要求,2020年4月3日至5月10日对全省林区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通告》宣传到林区每一位群众。要求各县(区)再次迅速对辖区内开展全面排查,找准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二是要提升业务能力。要求各县(区)尽快明确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在工作中锻炼和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人抓、有落实、有实效。三是要落实经费保障。要求按要求配足防火经费。四是落实好车辆保障。五是要切实项目建设。六是坚持科学扑救。要求各县(区)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隐患,抓实整改,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坚决严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原则,坚持科学扑救,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七是要持续加大火案查处。八是各部门联动处置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