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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2020-04-16 00:00: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补充公开)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18〕63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保护地;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八是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国有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十是指导云南省自然资源公安工作;十一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二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十三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十四是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省林业和草原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推改革、转方式,抓建设、重保护,强产业、促脱贫,林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投入大幅增加。全省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06.44亿元、林业贴息贷款52亿元、林业政策性贷款34.3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比2017年增加13.87亿元、增长14.98%。二是营造林任务全面完成。认真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路域环境绿化优化,全年完成营造林803万亩,实施退耕还林306万亩(含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20万亩),义务植树10516万株。三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组织开展了森林资源管理"三个全覆盖"试点工作,认真执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全面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认真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切实加强林业灾害防控工作,深入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8森林资源督查等反馈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累计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4649起,森林火灾次数(60起)和受害森林面积(562.46公顷)与近5年均值相比明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率达98.78%,湿地保护率达到42%,森林覆盖率增加0.5个百分点、达到60.2%,森林蓄积量增长3000万立方米、达到19.6亿立方米,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年服务功能价值达1.68万亿元。四是林业产业发展健康快速。坚持以绿色引领产业发展,紧扣绿色"三张牌",大力发展坚果、观赏苗木、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生态产业,林业总产值预计达2100亿元,林区群众来自林业的人均年收入突破2000元。成功举办了2018云南·昆明坚果博览会暨首届云南坚果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和云南·临沧第八届国际澳洲坚果大会,推动国际澳洲坚果大会委员会常设秘书处永久落户中国、落户云南。五是林业扶贫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全力开展生态扶贫,退耕还林还草、造林、森林抚育等项目向贫困地区聚集,林业扶贫投入达84.31亿元,全省已聘用5.6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护林,带动23.2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稳定增收脱贫。审核审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1716件、林地面积16387公顷,保障了6286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使用林地。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云南参展筹备工作进展顺利,云南园室外展园建设已完成80%。另外,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和国家林草局的关心支持下,"中国林业大数据中心"和"中国林权交易(收储)中心"项目正式挂牌落地云南。

2018年以来,云南林业工作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各级支持力度大。通过积极汇报争取,2018年全省共落实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106.44亿元,同比增加13.87亿元,增长15%。二是接受考验多。2018年以来,接受了中央和国家的4个专项督导检查,接受了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对省林业厅党组的专项巡视,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三是媒体点赞多。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先后多次报道云南林业体制机制改革情况,点赞云南林业生态产业发展。央视"广告精准扶贫"持续播放推介云南核桃、鲁甸花椒、永德坚果等3个林业特色产品。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分别就云南林业生态扶贫、国家公园建设等进行深入报道,受到了中央媒体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分别是:

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含纳入机关统一核算的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云南省退耕还林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

2、云南省森林公安局

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4、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5、云南省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

7、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

8、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9、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

10、云南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

11、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

12、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13、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14、云南省木材检查总站

15、云南省呈贡木材检查站

16、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

17、云南省华坪木材检查站

18、云南森林自然中心

19、云南省林业技能开发站

20、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27人。其中:行政编制2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16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5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8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38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86辆,在编实有车辆9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133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75.53万元,占总收入的77.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2086.08万元,占总收入的16.94%;经营收入593.28万元,占总收入的0.8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276.65万元,占总收入的4.59%。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21362.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65.69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1742.68万元、经营收入增加302.26万元、其他收入减少55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原下属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划转省教育厅,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同时根据国家清理红顶中介机构政策要求,规划院等下属事业单位不得再参与林业行业相关作业设计编制工作,造成相关单位事业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445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74.47万元,占总支出的48.72%;项目支出37587.11万元,占总支出的5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593.28万元,占总支出的0.8%。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8354.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原下属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划转省教育厅,造成基本支出减少;同时根据国家清理红顶中介机构政策要求,规划院等下属事业单位不得再参与林业行业相关作业设计编制工作,造成相关成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7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88.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原下属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划转省教育厅,造成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度用于保障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87.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4.9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根据国家清理红顶中介机构政策要求,规划院等下属事业单位不得再参与林业行业相关作业设计编制工作,造成相关成本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教育支出1333.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655.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55.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15万元、农林水支出25250.42万元、扶贫135万元、其他支出1266.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26%。与上年对比减少5468.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原下属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划转省教育厅,造成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管理、纪检监察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相关支出;

3.教育支出280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4.9%。主要用于下属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相关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559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主要用于下属云南省林业科学院基本支出及相关科研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9%。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43%。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34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 %。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相关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30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 %,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工作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3780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66.59%。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基本支出及完成相关林业和草原工作任务必须的项目支出;

10.扶贫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2%。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相关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10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 %。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75万元,完成预算的4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77.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3.33万元,完成预算的6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91万元,完成预算的13.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8.35万元,下降1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9.26万元,下降42.0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22万元,下降51.2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管理,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5万元,占9.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33万元,占81.6%;公务接待费支出25.91万元,占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5万元,共安排或参与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7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一是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赴瑞士研修班(1人),学习研究瑞士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产品的先进经验(省委组织部团组);二是赴斯里兰卡亚洲象保护交流团(2人),与斯里兰卡交流亚洲象保护事宜,实地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项目,学习了解斯里兰卡对野象保护管理的经验,探讨如何解决人象冲突问题、保护区管理、保护与发展等内容,促进双边合作(林草局自组团);赴越南参加云南省与越南河江老街莱州奠边省联合工作组第七次会议(1人),就友好关系、口岸通道建设及发展、交通运输、贸易投资、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农林业及环保、边境管理、贸易投资等内容与越南北部四省进行交流与磋商(省发改委团组);赴美国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绿色营建培训(1人),学习借鉴国外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政策法规及管理经验,推动自然保护地绿色可持续发展(国家林草局团组);赴美国加拿大森林资源管理交流团(2人),美国和加拿大在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防火管理方面有较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学习和了解两国森林资源管理的成功经验,借鉴其管理理念和方法运用到我省的森林资源管理建设中(林草局自组团)。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6万元,购置车辆1辆,为省林草局下属云南省森林公安局购置执法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8.4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9辆。主要用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补偿、营造林、森林防火等林业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9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9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38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0人)。主要用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补偿、营造林、森林防火等林业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6.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7,主要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以及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用、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营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99859.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325.05万元,固定资产61755.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9.02万元,在建工程7,983.23万元,无形资产2131.20万元,其他资产146.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954.8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99859.55

38325.05

61755.66

38544.78

2657.94

 

20552.95

 

7983.23

2131.2

146.78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1.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8.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1.8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云南省退耕还林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等7家单位财务并入局机关统一核算,2018年决算数据在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决算公开事项中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