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33个涉林草小水电清理整改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10月26日至28日,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保护科、林草资源管理科等有关人员组成指导组,深入广南县、富宁县、麻栗坡县、文山市等4县(市)林草局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工作指导。

指导组在听取各县(市)工作汇报后,针对各县(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出台的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的有关文件,与各县(市)参会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提出三点指导建议:一是请各县(市)严格按照州、县(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批准的一站一策的方案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二是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州、县(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为合理缺项,转为备案管理。三是进一步厘清区域内小水电站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例如,业主不积极主动配合、立案未处理、处理不到位,跟踪不及时等主观原因影响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情况的,要主动加强与州县两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形成专题报告逐级请示,提请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并及时向州林草局报备。
通讯员 杨洪明 成忠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