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通海县林草局、杨广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十六条对玉溪市博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临时占用杨广镇马家湾村四组集体林地0.2921公顷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工作进行核实检查。经查,恢复植被造林树种柏树,造林规格2×3米,造林方式植苗,造林面积0.3公顷,核实检查结果为合格,到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工作圆满完成。
据悉,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赋予的职责,其工作既保证了项目依法合理使用林地,又确保了林地面积不减少和可持续发展。
通讯员 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