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03 21:12:46   来源: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楚雄林政稽查大队)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开展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及林政稽查工作,依法查处行政区域内违法采伐林木、非法经营、加工、运输木材、非法设立木材交易、储运、中转场所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实施相应林业行政处罚。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及省木检总站的要求及精神,严格遵照各项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工作。

1.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木材行为

2020年,楚雄木检站全体人员到南华县、楚雄市、双柏县、禄丰县辖区内开展木材检查。共计巡查木材加工厂43家,检查木材运输车辆3车次、木材77.2756立方米、8983片,查获超出木材运输证准运数量运输木材案件1起,不符木材运输证载明规格运输木材案件1起,处罚违法行为人2人次,没收云南松锯材共计19.1196立方米、202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9119.6元人民币。

2.依法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经群众举报,在木检总站的指导、生态分院的大力支持下,到墨江县稽查林地4块,其中2块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总站后交由墨江县林业局处理,1块经现地查看,无违法用地情况,1块在玉磨铁路7标段安定隧道5号斜井,查处擅自改变用途林地3842平方米(约5.76亩),处罚违法行为人1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7630元人民币。

木材案件及林地案件无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个案件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6749.6元,罚没款已依法上缴国库。

3.积极参与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明察暗访工作。在站(队)领导的带头下,于2020年1月15日-23日到楚雄州、临沧市、德宏州、保山市境内开展检查,上报问题8条;于3月27日-4月2日到玉溪市、楚雄州辖区内进行森林防火明察暗访回头看及2018年、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林业项目检查站建设完成情况工作,发现问题4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收入合计17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9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1万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对比: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20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比上年收入减少27.85万元,减少13.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89万元,减少13.8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的项目资金(罚没收入返还补助资金)29.03万元年末12月份才收到,未使用,也没有确认为当年的收入,财政收回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支出合计18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4万元,占总支出的94.10%;项目支出10.77万元,占总支出的5.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8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7万元,占总支出的90.23%;项目支出18.38万元,占总支出的9.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比上年支出减少5.64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7.61万元。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林政稽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下半年因事业单位正处改革期间,工作职能职责变化了,单位不再执法,主要工作是为了适应新岗位,进行了新的业务知识培训,所以支出减少7.61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74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77万元,2020年比2019年增加1.9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2.14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96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0.48万元,医疗保障增加0.66万元。上述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岗位变动及薪级工资增加,与工资总额相关的各项缴费支出也相应增加。公用经费减少原因是按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74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77万元,增加1.97万元,增长1.16%,其中人员工资增加2.14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96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0.48万元,医疗保障增加0.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岗位变动及薪级工资增加,与工资总额相关的各项缴费也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3%。比上年度增加3.93万元,增长2.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7%,人均1.21万元。2020年比上年度减少1.96万元,下降12.80%,人均减少0.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7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8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支出减少7.61万元,下降41.40%。主要原因分析: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林政稽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下半年因事业单位正处改革期间,工作职能职责变化了,单位不再执法,主要工作是为了适应新岗位,进行了新的业务知识培训。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木材行为

2020年,楚雄木检站全体人员到南华县、楚雄市、双柏县、禄丰县辖区内开展木材检查。共计巡查木材加工厂43家,检查木材运输车辆3车次、木材77.2756立方米、8983片,查获超出木材运输证准运数量运输木材案件1起,不符木材运输证载明规格运输木材案件1起,处罚违法行为人2人次,没收云南松锯材共计19.1196立方米、202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9119.6元人民币。

2.依法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

经群众举报,在木检总站的指导、生态分院的大力支持下,到墨江县稽查林地4块,其中2块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总站后交由墨江县林业局处理,1块经现地查看,无违法用地情况,1块在玉磨铁路7标段安定隧道5号斜井,查处擅自改变用途林地3842平方米(约5.76亩),处罚违法行为人1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7630元人民币。

木材案件及林地案件无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个案件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6749.6元,罚没款已依法上缴国库。

3.积极参与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明察暗访工作。在站(队)领导的带头下,于2020年1月15日-23日到楚雄州、临沧市、德宏州、保山市境内开展检查,上报问题8条;于3月27日-4月2日到玉溪市、楚雄州辖区内进行森林防火明察暗访回头看及2018年、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林业项目检查站建设完成情况工作,发现问题4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本年比上年减少5.64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分析: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林政稽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下半年因事业单位正处改革期间,工作职能职责变化了,单位不再执法,主要工作是为了适应新岗位,进行了新的业务知识培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4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事业单位医疗7.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2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12.农林水(类)支出14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09%。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其中:事业机构131.75万元,执法与监督6.97万元、林业草原防火减灾3.7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11.2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76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3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的4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3.3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实际收入比年初预算收入减少21.96万元,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林政稽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下半年因事业单位正处改革期间,工作职能职责变化了,单位不再执法,出行任务减少。另一个原因是按要求压缩“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1万元,下降1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3万元,下降88.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林政稽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下半年因事业单位正处改革期间,工作职能职责变化了,单位不再执法,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

另一个原因是接待对象交回伙食费冲减了部分公务接待费及为执行“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额。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占97.64%;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2.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政执法办案、防火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政执法办案业务产生的5批次,2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我单位不涉及该项内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资产总额158.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5万元,固定资产134.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9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注:因年初预算未要求单位设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未能对整体支出组织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不涉及专用名词。

 

相关附件:

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