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尚婀岚等10名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古茶山(园)和古茶树保护的建议》(第JY100013040358号),已交由省林草局协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8〕63号)出台后,在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下,省林草局主动担当,积极开展古茶树保护管理相关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省林草局2次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深入8个有关州、市开展古茶树资源保护利用现状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二是统一技术标准。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专家研讨,制定了古茶树保护管理和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统一了古茶树界定标准,将树龄大于等于100年或地径大于等于15厘米的野生和人工栽培茶树列为资源调查和保护的对象。三是摸清资源底数。按照统一标准,林草部门组织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开展联合调查,摸清了古茶树资源状况。四是编制指导规划。征求了11个古茶树资源分布区州、市人民政府和16个省直单位的意见建议,编制了古茶树(园)保护利用规划。
结合代表关于建立古茶树资源管护长效机制的建议,省林草部门将根据职能职责,严格执行《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野生茶树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积极配合做好栽培古茶树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动植物处 江期川 6501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