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张勤勋代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石化产业发展及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的建议》(第JY100013040329号),已交由省林草局协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协办建议:
一、我省作为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开展最美丽省份建设,筑牢“两王国一花园”的生态根基,离不开对现有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和开展大规模的国土绿化、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是一项法律制度。新修订的《森林法》规定: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同时规定进行林地用途管制,对占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等依法进行审核审批。
三、国家每5年编制或修订一次征占用林地总额,并按年度分解到各省(区、市),按照国家对生态保护的总体要求,下达林地定额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1年国家预下达我省上半年林地定额3776公顷,仅为同期的一半。由于云南属于欠发达省份,受地理条件限制,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各类建设项目往往都涉及林地,对林地的需求量大幅增长,与国家每年下达我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之间存在较大缺口,“十四五”期间,我省还将加大水利工程、机场改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林地需求量大,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在国家下达的年度林地定额范围内,统筹全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需要,在优先重点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和扶贫项目林地定额需求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其他项目使用林地。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行政审批处 李鹤铭 6503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