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40号建议的答复

2021-06-03 09:16: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1〕325号

字云飞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协调将永平县博南工业(物流)园区纳入“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的建议》(第JY1000130404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定情况

为促进林业产业园区高端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带动产业集聚融合和转型升级,国家林业局于2016年7月印发了《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命名办法》(办改字〔2016〕127号),明确了申报条件、材料、程序、考核与管理等内容。2018年7月,经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现场查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国家林草局公布命名了第一批15家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主要在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四川8省。

二、2020年度申报工作

2020年3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做好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第二批全国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省林草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各州(市)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的认定命名办法》规定条件进行筛选推荐,2020年5月,将“永平县博南工业(物流)园区”“普洱工业园区宁洱园”“景谷县林产工业园”3家园区推荐报送国家林草局。2021年4月,经咨询国家林草局有关部门,答复是该工作正在审查阶段,拟在今年内公布认定名单,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林草局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给州市相关部门。

永平县是全省首批“一县一业”示范县(核桃),建议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永平县博南工业(物流)园区的监督指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把园区建成创新高效、配套齐全、效益良好的示范园区,引导全县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省林草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有文 0871—6501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