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1〕313号
民盟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森林康养发展的提案》(第JY1000130400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森林康养发展现状
森林康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实践,是助力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保障,是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重要举措。云南省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开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认定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5个,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认定的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单位82个,成功打造了以石林杏林大观园、云南白药大健康产业园等为代表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丽江精心打造了我省首个以康养为主题的旅游景点——东巴秘境。西双版纳逐渐成为康养旅游重要目的地。2020年,全省林草旅游与休闲服务产值达223.69亿元,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二、关于建议的答复
(一)组织编制产业规划,制定出台政策措施。一是省林草局组织开展林草产业“十四五”规划及《云南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对森林康养产业空间布局、发展重点等进行规划。二是省林草局联合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林联发〔2020〕44号),明确了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是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卫老龄发〔2020〕2号)文件,明确了就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包括云南特色医养结合产业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出大力发展中医药养老结合产业。
(二)开展标准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一是2021年,省林草局组织启动了云南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监测、管理指南的编制工作,将进一步规范我省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维护产业发展良好环境。二是2018年,云南省林业产业协会提出制定《森林康养养老基地建设质量要求》地方标准申请,省市场监督局批准立项。
我省森林康养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投入不足;二是产业融合力度不够;三是缺乏专业人才;四是宣传力度不够。结合您的建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是将积极向省级财政进行申请,争取专项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森林康养基地设施建设。二是鼓励各林草科研单位产出一批森林康养科研成果,并推荐加入国家林草局成果库。在符合支持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广一批森林康养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提高科技对森林康养产业的贡献率。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云南省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森林康养服务相结合的产品,加强森林康养食材、中药材种植培育,深入挖掘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森林康养基地合作,夯实森林康养的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四是依托各类科研院校,加大对森林康养产业人才的培育力度。五是将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和各类展会,全方位、多层级、多角度的对森林康养和森林生态旅游进行宣传,加强社会认知度。
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我局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改产处 姬静 6501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