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林草局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云人办发〔2021〕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云政发〔2021〕11号)有关要求,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满不满意为标准,以解决建议提案所提问题为目标,以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规范,压实办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双达标”,确保实现领导审批率、督查督办率、责任落实率、沟通协商率、按时办结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六个百分之百”,切实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推动全省林草事业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转化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具体实践,高质量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省林草局协助省政府办公厅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承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2件(其中,独办12件、主办13件、分办4件、协办13件),其中王武英代表提出的《加强云南省林草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承办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39件(其中,主办15件、分办2件、会办22件),共计83件,目前已全部按时完成办理工作。
在独办、主办和分办的29件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26件,占89.7%;B类2件,占6.9%;C类1件,占3.4%。在主办和分办的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17件提案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14件,占82.3%;B类1件,占5.9%;C类2件,占11.8%。在独办、主办和分办的4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面商5件,面商率为10.9%。本届政府以来,省林草局主办和分办的,办理结果为B类的27件建议提案中,2020年续办续复办结19件,剩余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在省林草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协助省政府办公厅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复文2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36件(主办23件、协办13件)、政协提案办理复文29件(主办15件、会办14件)、续办续复建议提案答复意见8件。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省林草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作为倾听民声、凝聚民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部门工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有效途径,切实履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主要领导领办重点建议提案,分管领导领办重要建议提案,处室领导负责建议提案办理,严格落实“五级责任制”和“五定要求”,确保每件建议提案都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局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在今年3月召开2021年度建议提案交办会,要求承办处室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办理时限,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尽最大努力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局主要领导多次就加强和改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要求,并对重点建议作出批示指示;分管领导逐件审核把关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意见,确保办理质量。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一是建立统一交办制度。规范建议提案登记、签批和统一交办的程序,明确主办和协办处室责任及完成时限。二是建立沟通协商制度。坚决落实“先协商,后答复”原则,要求各承办处室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协商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做到“办前协商了解详情、办中协商探讨对策、办后协商征询意见”,局办公室加强把关,没有经过沟通协商的回复意见一律不得进入办文流程。三是建立审核把关制度。明确答复意见审核、会签、签发、印发的要求和程序,逐件严格审查答复内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体现代表和委员意图、能否向社会公开等相关内容。四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将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列为督办件,强化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及时催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任务。五是建立续办续复制度。对答复意见为B类的建议提案组织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有关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六是建立办理情况公开制度。在省林草局门户网站设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将办理情况、办理结果(答复意见)向社会公开。七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使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八是建立建议提案成果转化制度。切实把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提案转化为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办理成果转化反馈机制,切实提高成果转化成效。比如,字云飞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核桃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在编制《云南省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中充分吸收;将郑昕委员提出的“多措并举,政企联合,打赢‘人象冲突’攻坚战!”的建议,运用到北移亚洲象群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中,并在计划出台的《关于加强亚洲象保护管理促进人象和谐发展的意见》中充分采纳。
(三)创新思路,强化面商。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协助开展视察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省政协到各州市开展生态建设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视察调研。主动向代表委员介绍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代表和委员对林草工作的大力关心、支持。对主办或分办的建议提案,有条件面商的,要求各主办处室进行面商办理。在充分尊重代表委员意见的基础上,邀请代表委员到省林草局,或主动到代表委员驻地召开面商会。通过积极开展建议提案办理面商,努力把承办过程变成相互了解、深化认识、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
(四)注重实效,促进发展。在代表委员的关心关注和推动下,林草行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突出、地位越来越重要,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比如:2021年上半年共落实林草中央和省级资金90.65亿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北移亚洲象群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确保了人象平安,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国内外主流媒体纷纷点赞。特别是通过建议提案办理,一些关系林草事业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堵点难点问题,取得了重要突破。比如:王武英代表提出的“加强云南省林草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的建议”,被省人大列为重点建议。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带领省委编办、省人大农业农村委、省人大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林草局的同志和王武英代表赴玉溪市新平县、通海县开展了实地调研,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林草执法情况,共同研究对策举措。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林草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省委编办的大力支持和理解,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考虑将林草行政执法纳入全省综合执法改革整体谋划,为下一步健全完善林草执法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
虽然省林草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不断加强,办理质量和效果在不断提高,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代表委员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建议提案办理前松后紧,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办理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还不够充分,“走出去”面商和“请进来”座谈有机结合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的认识。严格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部署要求,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充分认识新时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每件建议提案凝聚着的智慧心血和民意诉求,充分认识办理好建议提案,既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升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
(二)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严格按照“四个一”工作制度推进办理工作,着力提高办理复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在规范办理程序、沟通调研协商、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下功夫、见成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标对表、立行立改,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关切,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落实。积极学习借鉴其他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成果反馈机制,探索开展建议提案办理落实专项督查督办工作,切实提高建议提案成果转化成效。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丰富协商方式,持续推进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和办后回访工作,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的着力点放在推动工作的落实上。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亚辉 6501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