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网友瞿**通过公众咨询留言提问:
请问2021年云南省经营项目林地指标什么时候下达?
2021年1月20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答复:
瞿**同志:你好!
您提交的关于“2021年云南省经营项目林地指标什么时候下达”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六条“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 第三条第二款“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每年定额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至各省。截至目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尚未下达2021年度林地定额,待下达后,我局会按要求和程序及时将2021年度林地定额分解下达至各州市。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