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宽基层职称评审条件

2021-11-01 17:27: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25日,网友杨**通过公众咨询留言:

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文件(云办发[2017]29号)第(十六)放宽基层职称评审条件中“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除国家执业准入制度有明确要求外,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论文要求,侧重考察其基层工作实绩贡献。”具体是如何规定?

2021年11月1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杨**:

你好,你咨询的“职称学历”留言收悉,经认真研究,现作出如下答复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对县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政策的倾斜和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2014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的有关要求,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论文要求和评聘岗位数额限制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

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执业准入制度有明确要求的行业须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应学历外,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或20年,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履职满5年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或13年,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履职满5年者,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并有明确要求的职称资格外,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本人履职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获得州(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省林草局严格执行以上政策规定。同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精神,把握正确的政策导向,坚持以促进云南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对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脱贫攻坚一线的职称申报人员,做到宽严适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倾斜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高质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

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