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十四五”数字林业规划(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结果的公示

2021-11-11 19:28:3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省级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5号)相关要求,省林草局牵头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数字林业规划》。在征求16个州(市林草局,省直相关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21年8月24日至9月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告期间,收到施云龙先生提出的5条建议。经研究,采纳了3条,未采纳2条。其中:关于“‘两地三中心’应明确三中心分别为哪三个中心”;“与中国移动或广电合作,统一建设700M 5G 网络解决林区信号覆盖问题”;“建议强调信息安全和资源共享原则”的建议及相关文字表述,已予采纳;关于“规划建议使用智慧林草提法”及“环评章节没有必要做”的建议未予采纳,未采纳原因如下:

建议1:关于“针对‘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我们规划也应该是‘智慧林草’的提法更好一些。”

未采纳原因:2019年,云南省出台了《“数字云南”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成立了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成员的建设“数字云南”领导小组。按照建设“数字云南”领导小组会议重点任务分工和加快推进“数字林业”建设的整体工作部署,《云南省“十四五”数字林业规划》被列入省级一般专项规划。为与上级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本次规划不做名称的调整。故该条建议未予采纳。

建议2:关于“针对规划来说,我认为环评章节没有必要。在具体项目中再做环评即可。”

未采纳原因: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第二条规定,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征求意见,明确提出“环境影响篇章的编制,应满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要求”。因此,环评章节不能删除。故该条建议未予采纳。

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进行公示。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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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十四五”数字林业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