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1-11-18 19:42:1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处    分享到:

为便于社会公众、各方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云南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及时代背景

该试行办法由原云南省农业厅于2011年以《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农牧〔2011〕4号)文件发布。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前,畜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为农业部门,机构改革后畜牧行政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门、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为林草部门。目前,原农业部发布的《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已废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在起草制定新的《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待国家出台新的《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之后,我省将按照新办法重新制定《云南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为做好政策衔接,在新办法出台之前,本《办法》继续适用,我省畜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执行。

二、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草原的范围界限

本办法所称草原是指《草原法》中界定的草原。

(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本《办法》中规定的主要职责涉及畜牧、草原具体工作,在办法实施中由畜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协商执行。

 

相关文件:

云南省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