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昌宁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昌宁县人民政府在县林草局主持召开《云南省昌宁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专家评审会。保山市林草局,昌宁县林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和水务局等单位的专家和领导参加评审。与会专家和领导在审阅《可研报告》的基础上,听取《可研报告》编制组的汇报,经质询、讨论,认为昌宁县自然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被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是国家储备林建设基地县,利用开发性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可有效缓解当地林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对全面推进昌宁县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可研报告》编制规范,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翔实、论据充分,编制深度达到《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要求;《可研报告》以昌宁县资源条件为基础,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建设条件具备,建设内容、规模和布局合理可行,投资估算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当地实际,风险控制措施得当,建设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可研报告》通过评审。
据了解,昌宁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规模为12万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4万亩(其中用材林基地2万亩、经济林基地2万亩),中幼林抚育8万亩。支撑体系建设林区道路60千米,并对经济林基地配套灌溉设施(含160座蓄水池)、有害生物防治设备1套。项目布局于大田坝、更戛、耈街、鸡飞、勐统、卡斯、田园、湾甸、温泉、翁堵和珠街等11个乡镇。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9614.0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储备林贷款55691.23万元,占建设投资的80%;自筹项目资金13922.81万元,占建设投资的20%。项目计算期限拟定30年。通过项目实施可净增森林面积4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0.71%,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通讯员 高雪燕 李海燕 熊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