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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多举措抓好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督查工作

2021-09-14 18:29:02   来源: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举措抓好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和督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好“认识”关,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红河州按照“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要求,明确州级林业、财政、扶贫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组织管理责任;各项目实施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具体责任,成立相应机构,组织精干力量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按期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

二是注重质量审核,把好“入口”关,切实解决岗位设置盲目化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红河州严把生态护林员的“基本条件关”和“选聘程序关”,重点考察生态护林员的政治素质及岗位适应程度。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其签订管护协议(合同、责任书)。

三是严格选聘和管理,切实解决考核机制难落实、进退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乡镇政府按照选聘实施细则,负责完成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并根据村委会对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结果,对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出现考核不合格、一人双岗和外出务工等问题的生态护林员立即予以解聘。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切实解决补助不及时的问题。红河州高度重视生态护林员补助工作,按照森林管护面积和现状、现有管护经费安排情况及对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地区给予倾斜支持等因素,严格落实资金分配计划。

五是强化督查,切实解决工作不落实的问题。为切实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红河州林草局每年派出督查组,分赴元阳、绿春、红河、金平、河口、泸西、石屏等7个脱贫县对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座谈、查阅档案、与护林员面对面交谈等方式,重点检查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是否规范、指标落地是否精准、管护责任是否明确、考核管理制度是否建立等,对发现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对整体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每一项工作环节严格、规范、落实到位。

通讯员 欧光辉

编辑:张雯 杨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