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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社保中心积极推进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落实落地

2021-12-31 19:26:02   来源: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    分享到: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高度重视,率先研究掌握政策精神,积极推进《实施办法》落实落地,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水平,让参保职工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该《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健全职工医保制度,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职工特别是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实现家庭共济。

下一步,省林业社保中心将认真执行文件规定,用心用情用力为参保职工服务,不断提升参保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力支持“健康云南”战略实施。

通讯员 刘思琪

编辑: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