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31 18:00:4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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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19年新组建成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资源管理持续加强。一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省级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林长制领导小组,设置了林长制办公室,建成从省到村五级林长体系,设立各级林长36999人。建立了总林长令发布、“林长+警长”等工作机制,10位省级林长相继开展了巡林活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积极推进林地、草原、湿地、天然林、公益林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资源信息化监测手段不断完善,卫星影像、高点视频监控在林草资源监测监管中广泛运用,作用日趋显著。三是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投入3.2万人次,核查图斑12.5万个、面积13.8万公顷,查处案件1.5万起。四是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年度监测,首次启动31处省级重要湿地资源及生态状况评估工作,编制监测报告。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违建别墅、高尔夫、九大高原湖泊沿岸违规违建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巡视、审计涉林问题整改。

2.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一是采取柔性干预措施,妥善处置亚洲象北移事件,受到各方充分肯定和点赞。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3000多家媒体进行报道,社交平台点击量超过110亿次,省委、省政府给予高度肯定,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COP15主旨讲话和新年贺词中,两次提到云南大象北移南归之旅。二是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绿孔雀野外种群数量稳步增长,人工繁育技术取得突破,新繁育幼鸟19只。珍稀灵长类监测保护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云南滇金丝猴全境保护被纳入全国18个典型案例。101个物种列入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三是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完成实质性上划,开展了空间范围优化调整,启动高黎贡山、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组织自然保护地勘界120处,修编总体规划15处。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总规通过省级评审,保山清华海等3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试点验收,石林和“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状况报告顺利通过第44届遗产大会审议。

3.科学绿化迈出新步伐。一是报请省政府印发科学绿化、草原保护修复两个实施意见,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省级“双重”规划,首次开展造林地块上图入库,公布云南省第一批主要乡土树种名录,编制了林草“十四五”碳中和行动方案。二是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全省完成营造林488.63万亩,种草改良148.15万亩,义务植树1亿株。成功争取赤水河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落实中央补助资金1.5亿元,完成人工造林1500亩、村庄绿化1.74万株、河道防护林带建设35公里。三是组织开展国有林场矢量边界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明晰国有林场边界,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争取欠发达林场补助资金4090万元,新增管护房6240平方米。组建云南省第一届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建立省级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

4.林草产业稳步发展。一是建立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编制核桃、花椒、中药材等专项规划。二是启动实施核桃提质增效和林下中药材种植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坚果初加工生产线38条,核桃价廉滞销问题得到缓解。确定30个林下中药材重点发展县,4个基地列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2个基地列入“绿色食品牌”省级产业基地。三是积极推进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3个县区入选国家级试点建设县,5个乡镇入选试点建设乡镇,15家单位入选试点建设基地,5家单位入选中国康养人家。四是与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合作,举办云南森林生态产品线上线下推广展销活动,进一步提升林草生态产品知誉度。预计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2900亿元,同比增长5%。

5.灾害防控扎实推进。一是着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强化林草行业防灭火组织体系建设,协调落实325个防火专项编制。扎实开展野外火源治理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建立卫星监测、航空巡护、视频监控、地面巡护相结合的立体化、网格化、智能化监测体系。全省上一轮防期发生火灾46起,受害面积861.7公顷, 同比分别下降14.8%、13.4%,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二是着力抓好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启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迅速开展西山区、麻栗坡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处置。有效防治境外迁入白蛾蜡蝉12.34万亩,防治红火蚁9.74万亩。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24‰,远低于国家控制指标。

6.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02.1亿元,下达脱贫地区资金78.87亿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省级林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申报,审核审批使用林地申请1561件。获准立项省科技计划项目8项,推广林草科技成果32项,注册登记植物新品种23件。林草融媒体指数、政务信息居全国林草系统第一。数字政务办公能力不断提升,机关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老干部、工青妇工作桥梁纽带作用更加凸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8人。其中:行政编制1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人)。

离退休人员192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184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1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29.97万元,占总收入的99.34%;其他收入88.08万元,占总收入的0.66%。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63%,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招收一批新进人员,同时年度项目预算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有一定涨幅;其他收入相比上年度减少47.88%,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其他收入中贵州绿博会云南园建设项目资金占比较大,该项目在2021年度已竣工验收并交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66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3.00万元,占总支出的38.06%;项目支出8,466.18万元,占总支出的61.94%。按资金来源统计: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85.94万元,占总支出99.39%,其他支出83.24万元,占总支出0.16%。

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增加19.54%,基本支出增加6.82%(人员经费增加5.83%,公用经费增加12.97%),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招收一批新进人员,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有一定涨幅;项目支出相比上年度增加28.97%,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年度新增林草生态保护恢复国家公园补助项目、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筹建工作专项经费、北移亚洲象安全防范补助资金等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2%,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新进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43.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0%,与上年相比增加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9.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0%,与上年相比增加12.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66.18万元,相比上年度增加28.97%,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年度新增林草生态保护恢复国家公园补助项目、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筹建工作专项经费、北移亚洲象安全防范补助资金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8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上年对比增长22.42%,其中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均有一定比例增长。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新进人员增加,在林草业务上年度新增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筹建工作专项经费、北移亚洲象安全防范补助资金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云南省主抓部门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政府口课题补助支出,培育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云南核桃产业体系研究课题项目专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10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3%。主要用于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国家公园补助、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北移亚洲象群安全防范补助经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9,11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8%。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用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信创项目经费、林业科技推广补助资金、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业务经费、林政管理执法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专项经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专项资金、保护地建设与监管补助资金、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专项资金、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国家公园建设、草原管理、行业业务管理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8.32万元,支出决算为51.17万元,完成预算的2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完成预算的6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预算的4.4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为一是受全球疫情影响,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二是单位逐步控制压缩车辆费用及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长4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同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长5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下降19.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的增加。2021年,因北移亚洲象追踪及保护相关工作,单位长期派驻车辆沿线跟踪考察,导致车辆运行及维护的费用大大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51万元,占94.80%;公务接待费支出2.66万元,占5.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机要保密、扶贫工作、林业相关业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6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2.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来函调研、考察、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2.8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进人员增加,年度内对房屋建筑等进行修理修缮,各项基本运行开支有所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6050.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8.60万元,固定资产12212.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45.26万元,无形资产1905.13万元,其他资产988.91万元(主要为政府专项物资储备)。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0.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97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6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71万元;出租房屋854.43平方米,账面原值2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177.85万元。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归还一笔省财政厅长期借款。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1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注:因2021年年初预算未要求单位设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云南省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云南省退耕还林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工会委员会、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以及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共11家事业单位财务并入省林草局机关统一核算,2021年决算数据在省林草局机关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林长制是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整合各类森林及政策资源,实现生态改善、绿色发展。

3.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3种类型。

4.林草产业包括木材及其他原料林培育、林产工业、经济林、森林草原旅游、林下经济、竹藤花卉苗木、林业生物质能源、木本粮油、饲草种植等产业。

 

相关附件:

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