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31 19:17:05   来源: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云编办〔2018〕218号文。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林业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管理。

一是按照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征缴管理制度,严格征缴。2021年共计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2.07亿元,已完成4批次清缴入库,其中:省级入库2.42亿元、州市级入库2.33亿元,县级入库7.32亿元,涉及全省144个财政局。2021年共计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31.4万元,按照直缴金库的管理规定,已经全额上缴省级国库。二是国家降税减负纾企助困政策在林草部门精准落地。免征巩固脱贫成果基础设施使用林地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3702.94万元,涉及林地面积380.26公顷,项目51个。缓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猪养殖使用林地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83.78万元,项目4个。三是省林草局森林植被费的征缴管理工作受到财政部门的肯定和好评。我局森林植被费的征收、清分、缴库、以及退库工作,受到省财政的充分肯定,被称为“林草”模式,要求在部门间交流推广,2021年4月,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缴改革的典型材料,被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征集使用。四是严格森林植被恢复费退库程序妥善办理好退费。按照财政厅和人民银行的要求,办结了玉溪鑫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场等15户企业退款申请,退库资金1174万元,其中:省级退库374万元、州市级退库407万元、县级退库393万元。五是利息主动缴库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2021年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户银行利息129万元。六是按要求完成纳入省政府考核的年终行政公示事项。按发改委行政公示事项的具体要求,及时补齐相关信息要素(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纳税识别号、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营业地址),共计公示信息1474条,确保林草局纳入省政府年终考核的法人行政征收公示无扣分项。

2.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

一是政策性林业贴息贷款助力林草生态修复。2021年下达政策性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5491万元,政策性贷款规模19.2亿元,项目13个,完成造林面积25.5万亩,涉及大理市、景谷县、凤庆县、姚安县、武定县、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建水县、弥勒市、泸西县11个县(市),重点用于国家储备林基地、河流生态廊道、生态修复工程、通道路域绿化美化、城市面山植被恢复、森林质量提升和森林景观等建设。二是利用森林资源优势开展特色林果和林下种植基地贷款贴息项目建设。兑付2020年度公司加基地连农户特色林果林药基地等项目贴息资金1475.78万元,新造牛油果、金煌芒果、杨梅、银杏、重楼、石斛等特色林果林药基地1.47万亩,抚育3.6万亩,联结农户1.76万户,带动农户年均增收2000余元。三是克服困难继续开展小额贴息贷款促进农户增收。兑付2020年度农户、林业职工个人贷款贴息资金382.05万元,直接帮扶惠及农户938户,项目新建杉木、经济林、重楼白芨等基地面积1.3万亩,抚育面积7.4万亩,户均带动增收1000余元。

3.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森林火灾保险投保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全省森林火灾保险林地投保面积28464万亩,综合投保率为72.8%。其中:公益林投保面积18629万亩,投保率98.53%;商品林投保面积9835万亩,投保率48.70%。森林火灾保险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1138亿元保险保障。二是森林火灾保险市场呈现以国寿和人保为主力的多足鼎立局面。国寿财险占39.41%、人保财险占29.10%、太平洋保险占13.53%、平安保险10.57%、诚泰保险占6.11%,阳光财险占1.28%。三是督促保险机构加强理赔和防灾防损投入,综合赔付率达到42%。2021年全省受理森林火灾保险案件267起,已理赔案件227起,获得保险理赔款1229万元,受益农户616户,案件结案率达到85%,赔金额1872万元,简单赔付率为17%,加入各地投入的防灾防损费2807万元后,综合赔付率为42%。四是保费不变前提下,我省的2个州(市)、13个县成功试点了森林综合保险。2021年昭通市辖区的11个县(市、区),成功试点综合险,将滑坡泥石流和松材线虫灾害纳入保险范围,先行试点的巧家和水富2个县(市),已获得了13余万元松材线虫受灾理赔。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和腾冲市大河国有林场试点开展了森林综合保险试点,由人保财险和国寿财险自主选点投保面积 3000 亩,投入金额10万元,在松毛虫灾害防治上取得一定预防效果。五是足额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6227万元,下达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6658万元。

4.其他工作

完成2021年林草系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各项工作。建立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派车用车。配合省局认真完成林草专项资金稽查、天保专项资金检查、纪律巡察,以及单位的劳资人事、纳税申报、年检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无政府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基本支出,也无使用政府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8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70%;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26万元,占总收入的0.30%。2021年收入比2020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84.2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8万元,占总支出91.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1万元,占总支出8.79%。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6.4万元,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工资及福利支出76.8万元,占总支出91.2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41万元,占总支出8.79%。主要用于保障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森林火灾保险项目的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8万元,占总支出91.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6.85元,占总支出8.09%。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较2020年增加5.84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4.1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及办公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9万元下降36.7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站严格执行压缩“三公经费”的政策,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贷款贴息等项目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部门资产总额159.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27万元,固定资产52.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总额增加的原因是货币资金增加(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注:因2021年初预算未要求单位设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单位性质核定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为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经费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管补助资金供养(云财资环〔2021〕96号)。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 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 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用地 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相关附件:

1.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2.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