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石漠化)土地等自然资源及自然生态状况调查、监测、评估、保护、利用、评价及研究工作,开展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负责林业工程发展规划设计及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规划设计与决策咨询、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与决策咨询;负责林业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林业数表编制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营林分院以完成省林草局和规划院安排部署的指令性任务作为重点中心工作,共计组织安排71人次全力以赴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主要是完成玉溪市、文山州2021年森林督查等六项工作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完成玉溪市、文山州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67372.3亩面积的省级检查验收工作;完成玉溪市、文山州9个县(区)种茶毁林巡视整改及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专项整治回头看疑似图斑核查工作;完成文山全州、丽江市部分县(区)华山松、高山松林业测树数表编制工作;负责文山州、玉溪市17个县(市、区)1004个样地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相关工作;参加全省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工作;参加2021年全省古茶树保护管理区区划;参加全省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样地调查等17项指令性任务,积极承担了公益性事业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任务,有力支撑了全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2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62万元,占总收入的77.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66.86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21.96%;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65万元,占总收入的0.27%。对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6.41万元,增加8.28%,主要是根据人社部财政部通知,调整了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327.46万元,主要单位主要工作为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指令性任务,合同事业性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68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72万元,占总支出的62.95%;项目支出995.11万元,占总支出的37.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95.84万元,减少5.36%,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46.06万元,增加53.31%,主要是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林草综合项目检查核查、森林督查、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及林地变更、数表编制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0.72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95.84万元,减少5.36%,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5.11万元,主要是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林草综合项目检查核查、森林督查、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及林地变更、数表编制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346.06万元,增加53.31%,主要原因为指令性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23%。与上年对比增加335.5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项目支出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主要用于离休费支出12.15万元,离退休福利费支出4.21万元,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2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类项目野外津贴15.36万元,差旅费130.77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44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3%。主要用于事业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1189.26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95.12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6万元,动植物保护25万元,湿地保护13.4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项目野外津贴2.71万元,差旅费25.29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4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4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单位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部门资产总额128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4.69万元,固定资产482.42万元,在建工程321.16万元,无形资产20.9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08万元,减少3.6%。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3.97万元,减少42.54%;固定资产增加20.51万元,增加4.44%;在建工程增加272.63万元,增加561.75%;无形资产增加2.75万元,增加15.1%。2021年度我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收益5.19万元;我单位房屋账面面积1685.96平方米,账面原值135.52万元;车辆1辆,账面原值23.28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47%;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5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注:因2021年初预算未要求单位设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即我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我单位开展林业和草原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租金收入等。我单位涉及利息收入和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四)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 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本单位非税收入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资产处置收入和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五)事业支出,即我单位开展林业和草原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我单位为保障其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我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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