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31 16:48:00   来源: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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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石漠化)土地等自然资源及自然生态状况调查、监测、评估、保护、利用、评价及研究工作,开展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负责林业工程发展规划设计及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规划设计与决策咨询、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与决策咨询;负责林业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林业数表编制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主要包括国家森林乡村和云南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昆明—丽江、昆明—西双版纳高速公路绿化美化绿色廊道工程建设省级验收;云南省村庄绿化状况调查和集镇绿化状况调查;云南省森林庄园研究;2020年天保办综合业务核查(天保工程省级复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考核);编制《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全省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及林地变更;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全省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及林地变更-云南省云南松林业测树数表编制样本采集野外调查;三江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规划并编制《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状况报告》及世界自然遗产地评估检查;2020年湿地资源年度监测、认定;2019年度林业综合考核;森林康养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云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试点;云南省林草综合项目督查核查;云南省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森林资源监督核查;查询地理信息坐标;2021年云南省古茶树资源补充调查与保护利用规划及云南省古茶树保护管理区划;编制金沙江沿岸绿化造林方案;云南核桃、澳洲坚果两个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0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督查。

为社会有关单位提供林业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区域规划和林业专项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规划,林业技术咨询服务(森林资源资产调查评估、林业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林业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4,94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3.12万元,占总收入的63.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689.94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4.2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8.73万元,占总收入的2.81%。与上年对比减少37.60万元,减少0.7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边境县市的技术服务项目开展难度较大,造成了一些项目的流失,以及人力资源重点用于保障指令性任务使得新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5,8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2.46万元,占总支出的69.60%;项目支出1,774.38万元,占总支出的30.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12.59万元,增加20.9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资金执行进度的督促力度,下大力气对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盘活。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2.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0.47万元,增加18.3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较上年减弱,增加了机关职工出差、培训等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3,20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8.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4.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2.12万元,增加27.4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上年结转各类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的督促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1.21万元、农林水支出1,588.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3.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28%。与上年对比增加212.17万元,增加6.09%,主要原因是消化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强了上年结转各类项目资金的执行进度的督促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有关人才对口培养有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等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2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完成林草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行业业务管理等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任务必需的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1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的5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的5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林草技术推广与转化、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等林草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资产总额4,591.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70.63万元,固定资产819.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80.00万元,无形资产122.1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6.6万元,其中含装修办公楼增加账面原值151.76万元;出租房屋605.11平方米,账面价值1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6.4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6.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注:因2021年初预算未要求单位设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故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即我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我单位开展林业和草原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租金收入等。我单位涉及利息收入和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四)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 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本单位非税收入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资产处置收入和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五)事业支出:即我单位开展林业和草原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我单位为保障其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我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附件:

1.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决算表

2.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