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2〕189号
罗芳等3位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协调解决林地保护范围内存在持承包土地证、林权证与土地证重叠问题的建议》(第0517号)交由我们研究办理,并于2021年5月25日作了答复。目前,第0517号建议涉及的相关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续复如下:
一、关于“从省级角度统筹安排省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当地实际重新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尽可能把林业部门核发林权证的地块面积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即可,不以上版编制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来约束划定面积”的建议内容,根据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林草局正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进行数据融合,并和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规划衔接,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和县级的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待省级和县级的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完成,可基本实现你们所提出的建议意见。
二、关于“从省级角度统筹安排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将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耕地、轮歇地重新规划为非保护林地,让当地群众放心发展能够增加收入、能够解决生计问题和能够增收致富的相关产业而不受限制”和“从省级角度协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墨江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与农户耕地、轮歇地重叠部分划归林业部门管理,并给予纳入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等林业项目保障,从而提高当地村民经济收入,实现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生态脱贫一批’创新之路”的建议内容,省林草局已积极向国家林草局汇报,同时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争取得到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地、草地、湿地生态综合监测中依法依规进行变更,并在省级和县级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统筹解决。
三、根据不动产登记政策有关规定,分散登记时期,不同的部门在同一地块颁发了不同的权属证书,造成“一地多证”的,登记部门在数据整合时,在数据库中对已经依法登记的不动产权属交叉重叠情况予以标注,待相关权利人办理业务时,登记机构告知申请人权属交叉重叠的情况,经相关权利人同意或者依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办理更正登记,解决权属交叉重叠问题后,再办理登记。当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编制的《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和省林草局近期启动的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均使用了国土三调作为底图,底图的统一将逐步解决以前基础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有利于推进权籍管理和规划管控的衔接,促进相关矛盾的协调解决。
感谢你们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提高林草资源管理水平。希望代表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林草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资源处 陈玉桥 0871—650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