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22-07-12 15:21:2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2〕154号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办理要求,现就徐杉(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建议》(第0027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一直以来积极培育林草湿等生态产品,并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相关工作。生态产品是人类从自然界获取的生态服务和最终物质产品的集合,既包括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体、安全的土壤、良好的生态、整洁的人居等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还包含可通过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进行经营开发的物质供给类产品(如农产品)和文化服务类产品(如旅游景区)。生态产品价值是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可以将各类生态系统的生产总值量化,衡量和展示生态系统的状况及其变化。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助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的重要举措。

省林草局将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积极支持并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路径的探索性研究,配合相关部门逐步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法规保障体系,积极参与制定我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及实施办法,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及时总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实践的经验,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作出林草应有的贡献,全力助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

感谢贵委和代表们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为提高林草湿等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而努力。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资源处 陈玉桥 0871-650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