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98号建议的答复

2022-07-14 11:41:48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2〕268号

李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私挖蓄水池加强监管和责任落实的建议》(第039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根据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2018年以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每年组织各地开展卫星遥感与地面核实相结合、省市核查与国家抽查相结合的森林督查工作。同时,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2019年开展了集中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20年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2021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2021年11月省林草局印发了《云南省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将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关口前移。通过每年3期的遥感影像实时比对、问题图斑定期移交、督导督办及时跟踪等工作,综合运用大数据、云技术,逐步建立“覆盖全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天上看、地下查、及时管、即时督”林草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发挥护林员在对林草资源破坏行为的发现、处置及上报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监测能力,推进林草资源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林草资源监管水平和实效性。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按照《云南省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省林草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加强涉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督促、指导林草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结合案情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开展“以案释法”,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报道宣传,提高全社会林草法治水平。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地条件的,特别是对涉农企业开展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做出行政许可。深入开展全省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工作,加大对全省森林资源的监测,对变化图斑的核查以及对涉林草案件的发现、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切实维护林草生态安全,进一步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资源处 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