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2〕281号
李义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宣教中心的建议》(第020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情况
(一)争取纳入国家公园规划布局。在全面评估我省自然保护地建设情况、深入分析自然生态系统重要性,并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5月20日向国家林草局反馈了云南省国家公园布局意见,提出将普达措、高黎贡山、亚洲象等国家公园作为候选区。经过积极争取,国家已将高黎贡山、亚洲象等4处国家公园纳入《全国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
(二)高效创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云南片区)。省林草局编制了详细的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方案,安排1440万创建专项资金,委托专业技术团队完成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云南片区)拟建区域综合科学考察和符合性认定报告、设立方案、社会影响评估报告等创建材料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审查。初步拟定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云南片区)范围和管控分区方案:范围涉及怒江州的泸水市、贡山县、福贡县和保山市的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总面积为5211平方公里,其中:怒江州4365平方公里,占83.77%;保山市846平方公里,占16.23%;核心保护区面积3577.54平方公里,占68.66%,一般控制区面积1633.32平方公里,占31.34%。目前,省林草局正在进一步论证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云南片区)范围,编制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云南片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科研监测两个专项规划。
(三)联合西藏合力推进创建工作。积极加强与西藏自治区林草局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跨区域的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开展了联合调研、座谈,共同向国家林草局报送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有关工作的请示》,得到国家林草局认可。目前,正在会同西藏自治区林草局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汇总两省(区)的创建材料,待两省(区)人民政府分别审定后,联文报送国家林草局。
二、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宣教中心有关情况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宣传展示工作,已采纳您的建议,并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建设意见,在《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云南片区)总体规划》(初稿)中予以明确:“充分利用国家公园内原有建设用地,分期分批、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国家公园宣教中心。借助VR、全息影像、AI等前沿技术,全方面、多层次展示高黎贡山自然地理、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人文资源等主题资源,同时利用国家公园大数据模块实时采集的珍稀濒危保护动物影像向访客充分展示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成果”。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结合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云南片区)生态旅游专项规划编制,综合考虑生态展示、自然体验、科普宣教等保护管理需求,进一步明确宣教中心建设内容,为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提升高黎贡山知名度,优化保护与发展关系奠定基础。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保护地处 陶德双 0871-650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