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48号提案的答复

2022-07-18 11:26:0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2〕253号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涉林问题审查的建议》(第034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项目选址踏勘论证工作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1〕30号)要求在“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章节中,需分析建设项目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的关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类别、保护等级与审批审核要求相关符合性分析及部门意见。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选址踏勘论证报告申请表,表中需征求建设项目涉及县的林草部门意见,并提供相应审批层级的部门审查意见。在审查选址踏勘论证报告过程中,省自然资源厅将对照部门审查意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部门意见逐一落实。近期,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组织《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指南》修订工作,拟将涉林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做进一步明确。在审查论证过程中,涉林项目同时邀请林草方面的专家参与审查,确保涉林问题得到充分论证并得出明确意见。

二、积极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

云南省作为林草资源大省,林草部门在加强林草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的同时,还承担着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的要素服务保障工作。针对近年来建设项目多,使用林地、草原量增大,林地、草原保供方面出现的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标准不细等“堵点”“难点”问题,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照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保障能力、提升审批效率,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针对审批技术力量薄弱,审核时效性不强的问题,省林草局及时组建了林草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实现了全部积压报件在规定时限内动态清零;建立了常态化审批工作日报、周报制度,确保每一项许可事项都限时办结;压缩审批时限,符合审批条件情况下,重点项目7个工作日、其他项目10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精简审批环节。针对建设项目占用林草地审批权限相对集中、审核审批环节过多的问题,省林草局从2022年4月1日起,将全省范围内除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和采石采砂采矿项目外使用林地面积在2公顷以下,林地保护等级在Ⅲ级以下的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省级审批权限,依法委托州(市)林草主管部门实施。自委托实施以来,16个州(市)林草主管部门已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51件、批准使用林地34.04公顷,有力保障了更多项目及时落地建设。三是完善用地政策。针对部分使用林地审批标准不细、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省林草局制定出台了金沙江下游(云南侧)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光伏发电项目、线性工程穿(跨)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使用天然林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效破解政策“难点”“堵点”问题。2022年以来,审批金沙江下游(云南侧)风光水储一体化、光伏、风电发电项目26个,线性工程穿(跨)越自然保护地项目3个,涉及固定资产投资1961亿元,有效支持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和光伏新能源项目建设。四是加强政策宣传。针对林地报件质量低、反复补件退件影响审批效率问题,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指南,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开展业务培训,公开用地标准、申报条件和审批流程,报件质量和审批效率大幅提高。2022年1—5月,审批报件数、批准林地面积同比分别提高181%、194%。已办理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申请840件,批准使用林地、草原5611公顷,保障了54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落地,得到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及群众的高度肯定。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与省自然资源厅认真研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涉林问题,认真选派专家积极参与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选址踏勘论证相关工作,对规划选址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等自然保护地,以及高等级林地、高质量森林认真比对,避免造成选址不当、用地审批受阻的情况发生,切实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行政审批处 杨喆 6501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