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35号提案的答复

2022-07-18 16:18:0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2〕264号

廖东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省增设禁售禁食野生动物的有效监督标识全覆盖的建议》(第043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野生动物保护公众科普宣传不断推进

全省上下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公众科普宣传,持续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认真指导各级林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剑行动”“平安云南建设”等专项行动,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报道,以案说法,震慑犯罪。二是与主流媒体联合,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广泛传播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三是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5·18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定点摆摊、现场讲授、LED电子屏、“三微一端”等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让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

二、野生动物保护拯救项目持续开展

多措并举筹集资金,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拯救项目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强基础调研,积极推进项目储备,近2年来每年投入资金超过1亿元,不断完善野生动物拯救、保护、管理和补偿(保险)机制,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系统性开展。二是不断创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模式。针对保护物种的具体情况,探索建立行业主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区等的共同管理模式,滇金丝猴全境保护网络、绿孔雀保护小区等一批创新保护模式成功向全国和国际推广。三是推动野生动物保护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开展。制定发布20项野生动物地方标准,实现了我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领域标准化工作“零”的突破。组织建立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团队,分类群实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调查监测,指导基层开展物种拯救保护工作。

三、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健全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保护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压实保护工作责任。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全省“林长制”目标管理和平安云南建设指标考核范围,通过考评激励,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切实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29个部门参与的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公布各部门举报电话,建立线索查办转办、通报和举报奖励机制,认真查办、侦办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交易线索,通过日常监管和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全面检查、清理整顿涉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环境,形成线上线下监管合力,保持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人工养殖动物管理。继续全面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管理工作,帮助退出养殖户完成转产就业。严格审查核发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督促从业单位或个人对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进行标记和谱系登记,建立健全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管理档案,如实填报“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档案”系统。持续抓好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标识管理,对含天然麝香、熊胆成分、赛加羚羊角、穿山甲片、稀有蛇类等原料的药品、豹皮及其制品,依照国家规定,强制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对我国没有野外自然分布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动植物处 褚福印 0871—6501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