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58号提案的答复

2022-07-18 14:40:4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2〕256号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湿地保护发展的提案》(第045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湿地保护宣传

为加强湿地保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宣传贯彻,2022年,以“以法护湿、守护‘地球之肾’”为主题,通过党建+湿地保护、专题讲座、云讲堂、网络互动答题、现场自然教育、湿地公园免费开放周等多种形式,深入组织开展了湿地法普法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自5月20日网络互动答题活动上线以来,互动点击量均在5万人次/天以上。搭建新媒体传播矩阵,在云南网、“学习强国”等平台开设为期1年“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专题,集中宣传报道云南湿地保护成效,自2022年2月上线以来,点击量达28万人次以上。紧紧围绕“云南高原湿地”特色,组织开展2022年“世界湿地日”系列宣传活动30余场。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湿地保护宣传报道,推动形成认识湿地、热爱湿地、保护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保护法规制度

在上位法尚未制定情况下,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云南高原湿地保护的里程碑,湿地保护工作从此步入法治轨道。先后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明确了全省湿地保护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保障湿地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直9个部门联合出台《云南省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行动计划》,并成立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合力推进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推动全省上下形成了高位推动、全面推进、齐抓共管、合力保护的湿地保护修复崭新格局。制定印发《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省级林草部门意见办理服务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征占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的意见办理和加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

三、坚持目标规划引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在先后作出的“生态立省”发展战略、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美丽云南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均将湿地保护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规划。组织编制了《云南省湿地公园发展规划》《云南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云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等,指导全省湿地保护工作。

四、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

积极争取国家湿地项目资金支持,2022年,中央下达云南省湿地项目资金共133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4%。全省4个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首次实现全覆盖。批复实施纳帕海、阳宗海等湿地保护恢复项目7个,完成拉市海、纳帕海、碧塔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写。派员赴现地加强项目实施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善验收资料,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开展了九大高原湖泊沿岸湿地建设管理情况调研和资源摸底调查,启动湖泊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人工湿地建设乡土植物名录及物种负面清单编制。制定云南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及技术规程,组织开展包括湿地在内的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制定《滇池沿岸大湿地保护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指导组,为滇池沿岸大湿地保护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目前,云南省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经费已经纳入了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五、不断完善监测考评机制

出台《云南省湿地生态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以全省湿地资源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探索建立了湿地资源年度监测制度。每年通过卫星影像判读、现地核实等方式,及时掌握湿地资源年度消长变化,不断更新完善湿地资源数据库,落实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实现湿地资源动态管理,建立了省、州(市)和县级相统一的湿地资源管理数据库,实现全省湿地资源“一张图”。强化成果运用,先后将湿地率、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等纳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实绩考核评价、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林长制督查考核等范围。省财政将湿地保护情况作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指数,从制度层面发挥“杠杆”调节作用。

六、建立分级分类体系

目前,全省共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认定了省级重要湿地31处,一般湿地1246处;划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7处,湿地公园19处,湿地保护小区177处,初步形成以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一般湿地和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分级分类体系。今年组织申报国家(国际)重要湿地4处,其中会泽念湖、腾冲北海2处湿地申报国际重要湿地,香格里拉千湖山和剑川剑湖申报国家重要湿地。

七、强化保护科技支撑

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成立了省级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为湿地保护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制定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湿地生态监测》《湿地公园管理评估规范》等技术标准,为指导开展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提供重要支撑。依托湿地相关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开展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高原退化湿地修复、滇西北高原湿地湖滨演化等方面的研究,解决制约湿地保护发展的科学技术瓶颈。每年定期开展大山包、碧塔海、拉市海、纳帕海等4处国际重要湿地的生态状况评估,2021年首次完成全省31处省级重要湿地监测评估。通过引入专家或有关科研团队力量参与,在湿地保护项目和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撑,确保湿地保护修复成效。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在西南林业大学开设湿地保护与恢复专业,成为全国首个获批该专业的学校,为云南省湿地保护人才培训奠定了基础。

感谢你们对湿地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支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湿地办 徐倩 0871—6519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