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2〕245号
兰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筑牢生物安全屏障的建议》(第0055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将生物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云南省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了《应知应会清单》,组织全省各级林草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坚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公众科普宣传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宣传解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及管理法规政策,印制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应知应会手册、红火蚁、锈色棕榈象等宣传图册。在开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防控黄脊竹蝗、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等工作期间,联合各大媒体,及时发布虫情、野生动物疫病防控权威解读以及普查工作进展等信息,印发监测和防治宣传材料,有效提升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逐步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省林草局作为云南省生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单位之一,积极参与全省生物安全防范工作,成立了生物安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协调全省林草系统生物安全工作。在动植物疫病防治方面,根据职能分工,全省林草系统已建立较完善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森林植物检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机制,并加入了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牵头建立的联防联控机制。在林草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林草局牵头29个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
三、不断提升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
一是在完成上一期规划基础上,制定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分批实施82个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重点提升主动预警和应急防护能力。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坚持实行监测信息重点时期日报告和非重点时期周报告制度,连续开展了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主动预警工作。二是建立了35个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实施有害生物发生月报(季报)、应急月报,应急周报等制度。三是对国外林草种子、苗木实行引种风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风险评估,依引进种类确定隔离试种方式、时限、监管单位,依隔离试种条件和试种能力确定引种数量,强化引进苗木的监测和管理。四是于2022年5月全面启动了云南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预计用2年时间摸清三类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基本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动植物处 郭丽娜 0871—6501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