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2〕263号
马孟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碳汇资源推动云南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第057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制定开发碳汇资源开发的顶层设计和长期规划,争创云南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示范省建设,碳汇资源、碳汇交易大省强省”情况
目前,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构建云南省碳达峰、碳中和“1+N”策体系相关工作,其中云南省绿色能源资源碳资产开发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制印发《云南省碳中和林草“十四五”行动方案》,扎实开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碳汇行动,紧紧围绕“十四五”林草碳中和六大举措,持续巩固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助力云南碳中和总体发展布局。
二、关于“组建碳汇资源项目开发机构、研究机构和云南碳交易中心”情况
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需严格遵循相关方法学,并非所有森林资源都可开发为碳汇项目进行交易。国家明确不再搭建省级碳汇交易平台,碳汇相关交易将依托国家交易平台,2021年7月16日重新启动开市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针对电力行业,是一个基于排放配额分配的碳市场,林业碳汇交易暂未纳入其中。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3月17日暂停受理CCER项目以来,新的交易管理办法暂未出台的情况下,项目开发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三、关于“健全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情况
我省很早就开展森林碳汇计量监测研究。一是从2012年起,在全省选择了301个不同森林类型的样地开展生物量调查和土壤有机碳含量调查,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建立了我省森林碳汇基础数据库和主要树种生物量模型。同时,开展了基于林业碳收支模型CBM—CFS3的森林碳计量方法研究,使云南成为全国最早探索使用最新碳汇源计量方法的省份。二是自主开展了云南省7个主要树种碳计量标准研究及5个树种生物量扩展因子(BEF)测定研究,建立了7个树种碳计量模型和含碳系数及生物量扩展因子。三是参与国家生物量模型研建。从2010年起,先后采集并测定云南松、思茅松等9个云南优势树种各树种(组)的生物量及含碳系数,建立了9个优势树种(组)的生物量和含碳系数。四是先后完成了云南省2005、2010、2016、2018四个年份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研究工作,提报了云南省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领域的温室气体清单。
四、关于“加快建立碳汇资源储备机制”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契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工作。一是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实施方案》(云环函〔2019〕706号)作为工作开展指南,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把《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细化成条,倒排工期,积极推动省级层面开展制度试验并指导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具体实践。二是组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资源储备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了一批包含林业碳汇的潜在CCER项目,按照现行CCER项目开发方法学《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汇总了造林和森林经营类项目17个,为今后申报CCER项目做储备。
五、关于“大力开展区域碳中和试点示范”情况
组织专家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普洱市开展碳中和调研和指导帮扶,支持西双版纳率先打造全国碳中和示范区,支持普洱市创建全国碳中和先行试验区,并不定期调度两地碳中和示范建设工作进展。
六、关于“加大财政金融的支持力度”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和王宁书记的批示精神,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着力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成功组建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集团”),负责统一出资并管理我省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二是印发了《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严控“设立关”、强调“绩效观”、规范“退出关”为原则,按照市场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产业基金。三是于2022年安排10亿元资金设立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绿色铝、绿色硅、生物医药、文旅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绿色能源产业等加快发展,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州(市)聚焦重点产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四是国家对林业等相关行业出台了系列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同时,我国税政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税收制定权限也集中在中央,未经授权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无权制定退或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国内在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方面仍处于探索中。
下一步,省级各有关部门将依据职责统筹推进碳汇有关工作,一是加快制定加强云南省绿色能源资源碳资产开发管理工作的文件,把提案中有关建议意见作为文件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统筹抓好全省绿色能源资源碳资产开发管理的机制建立和工作推动。二是省林草局以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为依托成立了林草碳汇监测研究中心,并成立工作专班,对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进行系统研究。在国家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框架下,依托和拓展生态综合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林草碳汇计量监测基础能力建设,探索构建符合云南省实际的碳计量监测系统,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指导州、县开展碳汇潜力评价。三是开展全省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待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后,细化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宣传培训,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全省“双碳”工作。四是探索符合云南特色的碳汇资源实施路径,扩大消纳渠道,谋划“绿色低碳社会行动”,开展低碳乡村、社区、学校以及机关创建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增强绿色发展底蕴。五是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争形成“以基金培育产业、以基金促进转型”的循环布局。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生态保护、制造业等企业的减税降费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碳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支持云南林草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生态处 向如武 0871—650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