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2〕237号
陈穗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云南省大力推进平衡生态功能与生产效益的农林牧产业》(第0713号),已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发展生态草牧业,藏粮于草,藏粮于牧,提高云南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云南是南方草原的典型代表省份,滇西北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的高寒草甸,滇东北昭通市、曲靖市等地的山地草甸以及滇中楚雄彝族自治州、玉溪市等地的干热河谷两岸热性灌草丛等,都是云南草原的典型代表。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草原保护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积极组织各地充分发挥草原生产功能,大力挖掘草原生产潜力,为山区牧区涉草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近年来,昭通市等地通过认真实施岩溶地区草地治理及退牧还草工程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采取人工种草、改良草地、围栏封育、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等措施,带动项目区农户种草养畜,草地的植被盖度大幅提高,优良牧草产量增加,草地品质不断改善,极大缓解了项目区草畜不平衡的矛盾。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省林草管理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投入到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中,退牧还草、退耕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国家项目不仅缓解了地方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匮乏的困境,还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就近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的机会,对提高草原质量、恢复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11月开始,全省正式推行“林长制”管理,将“林”“草”“湿”等自然资源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一体化监管的机制,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护林员职责,有力强化草山草地监管。此外,全省将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奖补政策,进一步做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有关工作,仅昭通市各县(市、区)就有69.12万人享受到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禁牧保护草原面积195.96万亩,草畜平衡草原面积1323.45万亩,政策性户均增收69.13元。同时,云南省积极强化市场主体投资奖补等政策支持,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农〔2020〕88号),提出10条措施支持助力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重点从支持茶叶绿色有机发展、花卉无土栽培、蔬菜小包装发展以及强化农产品加工和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等方面给予支持,昭通市相关产业发展与全省正同步快速推进。
二、关于“有序推进林下经济,守护生态底线”
(一)坚持分级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其中,分为优先利用林地(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前提下,优先利用商品林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开展林下经济活动)、限制利用的林地(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林地;除国家一级公益林外的其他公益林;除划定为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外的其他天然林;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禁止利用的林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林地;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I级的林地;划定的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林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及生物廊道内的林地)。
(二)根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云南省正在制定的《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将中药材列为重点产业之一,且明确近3年乃至“十四五”期间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900万亩左右,不提倡大面积新增种植中药材,从根源上杜绝了因大面积种植造成的生态与生产不平衡问题;2021年12月,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云南省林下中药材种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林地监管与生态监测评估”的措施等方面对全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出了科学指导,特别是对生态与生产的平衡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虑,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建议加大出台文件、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把发展与保护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已制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林草产业发展规划》《关于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七条措施》等文件,积极引领林下经济发展。下一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将鼓励经营主体以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主体培育、科技支撑为重点,在人工商品林(有林地),特别是大面积的核桃、澳洲坚果、油茶林地中发展林下经济,鼓励经营主体推进“小块并大块”经营模式,牢固“双绑”机制,切实提升和丰富“两山”转化路径,加快林下经济规范化、有机化、集约化发展。
三、关于“绿色能源向农产品产业倾斜”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云南省执行农产品加工优惠电价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306号),将省级及以上42个农业产业园区中的34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一般工商业优惠电价政策名单,2025年底前,暂按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50%给予电价优惠。据测算,预计每年可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用电负担1250万元左右。下一步,还将继续努力,争取扩大优惠面。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草原管理处 徐琨 0871—6501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