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2〕138号
省生态环境厅:
赵中柱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剑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剑湖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的提案》(第0004号),交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2006年,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保护区总面积463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2177公顷,缓冲区面积874公顷,实验区面积1579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湖滨沼泽地、珍稀鸟类、鱼类、植物、湖盆水体,属于湿地生态类型。2008年,《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获省人民政府批准。保护区自设立以来,在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存在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不合理,保护区内还存在鱼塘、基本农田等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湿地、栖息地还需进一步修复改善等困难和问题。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决策部署和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对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镇村逐步有序退出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并积极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加强保护与湿地修复。2013年以来,累计安排项目资金达2640万元,其中:退耕还湿项目50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区周边退耕地的水系沟通、退化湿地修复等;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160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与恢复、科普宣教、能力建设等;中央预算内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资金450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修复、科普宣教等;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资金90万元。通过有关项目的实施,剑湖栖息地生境得到进一步的恢复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据监测数据显示,越冬候鸟已近3万只,栖息鸟类每年不断增多。2020年剑湖紫水鸡达1678只,为全国最大种群;彩鹮、贼鸥等珍稀保护物种也现身剑湖,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目前省林草局正在指导、支持保护区开展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整合优化预案成果落地,统筹指导完成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并结合林草项目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改善栖息地生境,积极推进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工作,促进剑川剑湖湿地生态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湿地处 刘丽华 0871-6501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