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2〕137号
省生态环境厅:
童雄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第0088号),已交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直以来,省林草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长江流域森林、草原和湿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为主线,努力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修复。
一、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效突出
全面统筹推进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修复、退牧还草等林草生态修复工程,全力推进国土山川补绿增绿。“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3840.38万亩,其中,长江流域(云南段)完成营造林1885.45万亩,退耕还林527万亩。通过实施重点生态工程,长江流域(云南段)森林面积较2016年增加1408.83万亩,森林覆盖率较2016年增加5.43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较2016年增加8673.28万立方米,流域植被覆盖面总量持续增加,林草生态功能不断改善。
二、石漠化区域生态改善明显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省林草局高度重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长江流域(云南段)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生态建设324.5万亩,通过石漠化治理,增加了森林面积,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增加了土地生产力,减少了自然灾害,改善了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结果显示,长江流域(云南段)有石漠化土地面积126.47万公顷,与2011年岩溶地区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结果相比,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23.73万公顷。
三、探索建立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全面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从2004年启动时的1600万亩扩大到现在的1.38亿亩,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国有权属每年每亩10元、集体(个人)权属每年每亩16元,补助标准逐年提高。长江流域(云南段)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面积达到1.04亿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709.01万亩,“十三五”期间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5.52亿元。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在长江流域内大山包、纳帕海和拉市海3处国际重要湿地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共获补偿资金6678万元。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的实施,长江流域森林生态状况逐步好转,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加强。
四、培育长江流域特色优势林草产业
以林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坚果产业、森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为切入点,探索“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目前,长江流域(7个州市)核桃面积2562万亩、花椒面积385.8万亩、笋用竹面积384.4万亩,森林药材种植面积324.6万亩,野生食用菌产量13.6万吨,是我省花椒、笋用竹等林草产业的重要基地。长江流域(7个州市)有林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26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有核桃农民专业合作社2939家,企业2659家,已建立的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5个,建成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示范生产线12条。2021年,长江流域(7个州市)林草产业总产值1146亿元。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继续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在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原则,树立大修复、大绿化的理念,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要求,保护天然林资源,综合开展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森林抚育,推进草地治理,加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继续推进长江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修复。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生态处 赵宇 0871-650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