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6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2-07-19 17:03: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2〕110号

省农业农村厅:

赵乐静委员在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加强云南现代饲草产业体系建设,促进我省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经济建设》(第0461号),已交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合理利用草原资源

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是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为严格以草定畜,控制放牧牲畜数量,我省近年来持续在全省草原返青期及时发出加强草原休禁牧休牧工作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同时,会同多部门紧密开展协作,认真落实国家草原生态奖补政策,配合实施草原奖补政策,覆盖农牧户450余万户,有效调动了牧民群众爱草护草积极性。

下一步,我省将在半农半牧区的迪庆州等草原资源富集区域,全面强化草原生态修复,兼顾生产要素培育,不断提高牧草产量和质量,支持草产品加工业发展,缓解草畜矛盾。

二、关于大力发展草种业

草种问题是制约我省草原发展的核心之一。2019年以来,我省利用国家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积极开展草种繁育,对优良草种特别是优质乡土草种收集、保存、选育、扩繁利用和典型样地保护,不断满足草原生态修复和草业发展用种需要,持续增强草种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发展。目前,已安排草种繁育基地建设资金1800万元,建设草种繁育基地7个,建设面积8500亩,收集繁育草种200余种。在滇西北盈江县、滇西腾冲市、滇中永仁县、滇东北马龙县等地已建设了一批草种繁育基地。但我省草原保护发展资金基本上来源于中央资金,草种基地建设、草种业发展专项投入极其有限。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坚持向国家局加强汇报,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努力促使国家尽快组织开展草种质资源调查,进一步提升草种业科技创新,扩大建设良种繁育基地,促进草种繁育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草原管理处 徐琨 0871-6501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