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函〔2022〕148号
省水利厅:
陈光杰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水资源流域综合利用,推动“湖泊革命”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487号提案),已交由省林草局会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直以来,省林草局通过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自然生态功能,着力促进全省水资源流域保护利用,推动“湖泊革命”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全面保护湿地,加强退化湿地修复,加大涉湖湿地项目指导和支持力度。2021年,共争取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资金7648万元,其中“九湖”流域1516万元,用于支持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通海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和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进一步加强对涉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指导,江川星云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于2021年12月顺利通过了国家林草局验收。通过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和湿地公园建设,湿地资源得到保护,退化湿地生态系统得以修复,湿地生物多样性增加。
二、加强流域面山生态修复。认真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护林建设、造林补助、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陡坡生态治理等林草生态修复项目,提升流域面山森林质量。2021年,全省共完成营造林488.63万亩,其中“九湖”流域61.4万亩。长江两岸金沙江干流7个州(市)共完成“双重”建设任务48.11万亩,防护林建设15.2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52.27万亩。积极争取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资金1.5亿元,用于实施赤水河流域(云南段)国土绿化试点项目。通过扎实推进各项林草生态建设工程,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巩固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生态基础。
三、加大林草资源保护力度。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全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测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推动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建立破坏森林资源疑似问题图斑全覆盖核查动态预警,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多部门协作机制,与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省检察院之间形成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以最严法制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形成森林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统筹做好林草资源全方位监测、核查、执法工作,加大湖泊流域范围内林草资源保护力度,不断提高湖泊流域森林覆盖率。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结合林草职能职责,积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统筹好林草项目资金,结合“湖泊革命”和湖泊流域林草工作实际,加大对重点湖泊流域项目的支持,助力湖泊保护治理;二是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应性评估并明确到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湖泊流域面山生态修复地块,科学修复流域植被,提升湖泊流域林草生态系统质量;三是开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加大对违法破坏林草资源的打击力度,强化湖泊流域森林资源保护;四是以贯彻《湿地法》为契机,认真履行湿地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沿岸湿地建设情况调研,努力构建林草监管,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工作新格局,按照“谁审批、谁建设、谁监管”的原则,推动落实湿地管护责任,确保湿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湿地处 徐倩 0871-6519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