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对象
(一)昆明动物园
(二)德阳市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分公司
(三)云南锡业集团广元实业有限公司
(四)宁蒗县圣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五)昌宁县百草园中药种植基地
二、检查内容
(一)出售、购买和利用的野生动物来源证明材料;
(二)各类证照、进货、销售凭证;
(三)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利用活动是否在证照批准范围内;
(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是否加载专用标识;
(五)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是否遵守入药管理的法律法规;
(六)是否生产、经营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七)是否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或者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
(八)是否有与动物繁育利用相关的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等。
三、检查时间
2022年11月7日至18日
四、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和档案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汇总检查情况,并由检查小组全体人员及经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
五、检查人员
(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检查人员:
张俊波 执法证号:25000054034
褚福印 执法证号:25000054017
郭丽娜 执法证号:25000054058
(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
廖才发、赵爱华
六、检查结果
被检查的5家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单位均为企业,检查结果如下:
(一)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经营利用情况正常2家,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家企业(德阳市杂技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分公司、云南锡业集团广元实业有限公司)。
(三)经营利用监督检查中发现1家企业(昌宁县百草园中药种植基地)经营范围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已建议企业办理变更手续。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