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2-10-11 17:07:5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要求,规范编制“减免责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省林草局编制了《云南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建议于2022年10月26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的需要。制定《云南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减免责清单》)是完善与创新监管方式,是构建完善容错机制的需要,通过给予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改正机会,为其提供更加宽松的生存环境,从而激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同时也是提高林草行政执法水平,避免执法简单化的重要方式。

(二)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需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强化了过罚相当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三十二条明确了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制定《减免责清单》,是通过在法律框架下细化裁量标准,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减免责清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林草系统“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林草行政执法规范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根据2022年6月22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处经认真梳理和研究,制定了《减免责清单》,对云南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中较为集中和突出的部分行政违法事项的行政处罚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于2022年9月22日向局机关有关处室和各州(市)林草局征求了意见建议,共收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等反馈意见共11条,所有意见均已采纳。下一步,在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和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后,提请局党组审议。

三、《减免责清单》的主要内容

“减免责清单”分为免除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三种类别,具体内容包括:

1.《免处罚清单》涉及1项事项:“对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适用情形为:森林防火期内,首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并且主动及时改正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免罚情形的,依法免处罚。

2.《从轻处罚清单》涉及5项事项,其中“对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林地毁坏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行为的行政处罚”“对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行为的行政处罚”4个事项,首次违反林业草原法律、法规,违法情节较轻,可以加强教育并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以下的罚款。另外“对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行政处罚”,不以经营为目的,人工繁育3只或者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3000元以下的,主动上缴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积极配合林草主管部门查处,并且非法人工繁育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于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可以加强教育,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的罚款。

3.《减轻处罚清单》涉及1项:“对滥伐林木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情形为:行为人能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且主动在限期内按照《云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株数1倍以上树木、经验收符合标准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的,可以加强教育,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附件:云南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0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贤胜 0871-65011364 631858430@qq.com)

 

相关附件:

云南省林草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相关反馈: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林草系统 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