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政策解读

2022-01-07 12:11:5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2021年12月2日,经报请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同意,以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云南省“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过程

2020年12月7日,王予波省长在省科技厅《科技要情专报》(第170期)上,对朱有勇院士提出的《关于发展林下中药材生产的建议》作出批示,要求省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省林草局党组高度重视,并于2021年1月13日向省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根据专题会议精神,省林草局组织编制了《规划》。《规划》已与《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云南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进行了衔接,已按《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成了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及州市人民政府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省林草局党组审议,并报请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印发实施。

二、《规划》主要任务

(一)实现6项主要预期目标

提出林下中药材种植总规模、产量、综合产值、龙头企业及品牌培育等6方面的主要预期目标。

  

(二)实施“9项重点任务”

实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产地加工、融合发展、主体培育、品牌打造、科技支撑、质量保障和服务平台”等9项重点任务。

三、《规划》突出8个要点

(一)节约资源

引导部分中药材由大田种植向林下种植转移,有效防止耕地“非农化”和解决三七等中药材种植用地荒的现状,推广“以药养林”、高效利用林地生产模式,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二)培育好药材

以院士专家团队研发的林下中药材种植新技术,充分利用林下生境特性和中药材生物学特点相耦合机理,生产绿色有机、药效高、药力足的好药材。

(三)发展高质量

种植端强化示范种植基地建设,推广高标准林下中药材种植模式,力求基地建设设施化,生产绿色有机化,管理数字化,产品品牌化,流通市场化。

(四)品种道地性

选择云南传统道地药材品种,具备名、特、贵、优等特点,且适宜林下种植、产出效益显著、产业基础良好。主推三七、天麻、滇黄精、云茯苓、石斛(铁皮石斛、紫皮石斛)、丹参、滇重楼、草果、砂仁等9种,其中的6种为“十大云药”。

(五)重视种业端保护培育

依据国家“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种子库建设,确保种源安全”“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提高良种自主可控能力”“实施‘藏药于林、藏药于技’的良种战略”等精神要求,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加强科技服务支撑”放在突出位置。

(六)产业生态化

突出种植计划的引导作用,不搞大规模扩张,科学有序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强林地监管和生态监测,保障森林培育和林下药材生产双赢,实现“以药养林”,走林下中药产业发展生态化路子,推进林下要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融合发展。以大健康、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生态产品等产业发展,探索创新融合发展契合点,努力促进林下中药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八)保障有效。一是以制度推进,在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下推进规划实施。二是在《森林法》框架下,充分保障林权所有者的发展权益。

 

相关文件:

《云南省“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

《云南省“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