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林草科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1〕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云财库〔2019〕28号)的有关要求,参照省财政厅制定的公开格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严格按规定在收到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于2021年2月26日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门户网站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同步全面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于2021年8月30日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门户网站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同步如实、全面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
(二)切实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不断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网上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确保网站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认真组织技术力量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页面形象得到提升,板块栏目不断优化。
(三)强化监督保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副院长分管、院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通过目标设定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综合信息、科研动态、技术推广、科学普及等更新和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对照中央、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等问题。针对不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兴融合媒体渠道,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26日